內地頒布新規 保障礦產資源安全 專家:從源頭把控開發 將儲備納入國家規劃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自今年6月15日起施行。《條例》旨在保障修訂後的礦產資源法有效實施,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加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保障礦產資源安全。《條例》共8章79條,主要規定以下內容。
涉戰略性礦產資源違法從重處罰
一是進一步完善礦業權制度。對礦業權的設立、出讓、續期、轉讓等作出具體規定。二是細化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相關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基礎性地質調查技術標準和規範體系,明確申請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的程序,強化礦業用地保障,促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明確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法定效力。三是細化礦區生態修復相關制度。明確採礦權人是礦區生態修復的責任人,細化礦區生態修復方案應當明確的內容,規定了礦區生態修復的完成時限和驗收程序。四是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儲備和應急制度。明確構建戰略性礦產資源儲備體系應當遵循的原則,對戰略性礦產資源產品儲備、產能儲備和產地儲備相關制度作進一步細化,完善礦產資源應急處置措施。五是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制度。細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評估制度,對從事礦產資源勘查的單位實行備案和分級分類監管;明確相關違法行為涉及戰略性礦產資源的,在法定幅度內從重處罰。
司法部網站刊發專家解讀文章。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法規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史登峰指出,《條例》細化戰略性礦產資源目錄確定與調整機制,列出四大核心評估因素,涵蓋國家安全重要程度、資源稟賦與對外依存度、產業鏈韌性等,確保目錄制定科學精準。《條例》明確實行規劃管控、總量調控、限定開採主體等保護性開採措施,從源頭把控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節奏,細化完善我國對戰略性礦產資源有效保護、有序開發、節約利用的方針。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油氣和新能源分公司礦權和儲量處副處長張穎指出,《條例》明確儲備和應急管理的基本原則,完善監管體制,要求將儲備納入國家規劃,將儲備和應急提升為常態化戰略安排。同時,構建協同機制,明確產品儲備、產能儲備、產地儲備的主管部門、協同部門和具體管理要求,推動三級儲備有機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