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受賄114萬元 總督察何兆東候判

  圖:何兆東案發後已被警方停職。
  圖:何兆東案發後已被警方停職。

  【大公報訊】記者馮錫雄報道: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警務處總督察,從一名商人收賄逾114萬元及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在多宗刑事調查中優待該商人,並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被告何兆東昨日(1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5月26日判刑,其間繼續還押看管。

  目前已被停職

  40歲被告何兆東,案發時任職警務處總督察,目前已被停職。案情透露,何於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時,認識一名報案的商人,對方又牽涉一宗襲擊案,該案亦由何監督的灣仔區反黑組調查,雖然襲擊案事主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該商人是施襲者,但何向其直屬上司建議不予起訴及嘗試終止調查,並無視警司兩次指示他作進一步調查,吩咐下屬釋放該商人。

  洩露警方調查資料

  廉署調查發現,何兆東於其後一年半內,從該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當中除了兩筆各50萬元現金,亦有總值逾14萬元禮物,包括贈予何的兒子及妻子的名牌童裝衣物、名牌手袋及利是,以及代何兆東支付其母的醫療費用。

  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何兆東又應商人要求,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該兩宗案件為該商人舉報的詐騙案,以及牽涉其友人的虛假文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