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委任六人為資深大律師 張舉能勉勵以身示範 切實履行責任
終審法院昨日舉行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和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分別在典禮上致辭。
張舉能表示,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庭得以妥善運作,有賴訟辯人無畏無懼地為當事人充分陳述案情,並同時以誠實和克制的態度履行對法庭的責任。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關鍵在於他們對庭上各方的信任。資深大律師在這方面肩負獨特的責任,社會各界期望他們以身示範,獨立與誠信並不在於宣稱,而在於躬行實踐。\大公報記者 吳俊宏
在不同領域擁有豐富經驗
今年共有六人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分別為陳永豪、嚴永錚、王永愷、卓元暢、鄭欣琪和Charles Simon Hollander。陳永豪主攻刑事法,嚴永錚專攻家事法,王永愷精於醫療疏忽及複雜的跨境商業糾紛,卓元暢專攻建築及大型基建項目案件,鄭欣琪擁有豐富廣博的民事執業經驗,涵蓋商業、家事、稅務及公法領域,Charles Simon Hollander在商業及衡平法領域擁有極為豐富的執業經驗。
張舉能在委任典禮上致辭時指出,資深大律師在大律師行列中被視為領導者。他們應在品格操守、訟辯能力及待人接物方面以身作則。其執業的言行舉止,不僅為庭上各人所借鑒,更深刻影響大律師行列的整體文化;樹立標準,既重規則,亦重楷則。他指出,各位新晉資深大律師應當在日常工作上持守這些標準,包括對法庭、訴訟對手,以至後進律師秉公持正,以禮相待。在訟辯時清晰克制,尊重正當論辯的界限,以及對那些聘請他們的人,切實履行應盡的責任。
張舉能指出,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庭得以妥善運作,實有賴訟辯人無畏無懼地為當事人充分陳述案情,並同時以誠實和克制的態度履行對法庭的責任。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關鍵在於他們對庭上各方的信任。資深大律師在這方面肩負獨特的責任,社會各界期望他們以身示範:獨立與誠信並不在於宣稱,而在於躬行實踐。
張舉能表示,資深大律師有責任更廣泛地參與公共服務,許多人選擇以短期形式兼任司法及半司法職位,在不同專業及紀律團體、法律改革與法律教育事務中擔任公職,並投身公益,貢獻所長。他期望獲此名銜者,理應不吝付出時間、分享經驗,以慷慨之心服務社會大眾。
突顯法庭辯護重要性及貢獻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時指出,資深大律師的頭銜是對法庭辯護律師的技能、經驗和聲譽的認可;而必須牢記的是,在普通法體系中,法庭辯護至關重要且不可或缺,口頭辯論或許是促使法官改變主意的最有力的力量。
林定國指出,律師在公開法庭上履行其專業職責,對確保司法公正得以切實執行方面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並對維護公眾對法律和司法體系的整體信心至關重要。他表示,在基本法保障下,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將繼續適用,因此必須維護對法庭辯護的重視。而現行的資深大律師制度,突顯了法庭辯護的重要性和貢獻,是一個經得起時間考驗、值得信賴和尊重的制度,應當得到珍惜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