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剷行人路一死四傷 七旬司機被捕 運輸署:司機65歲需體檢 爭取下半年交立法建議


  【大公報訊】記者馮錫雄報道:牛頭角彩霞道昨日(13日)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輛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倒兩人,其中一人送醫院後證實不治,年約70多歲的士司機報稱「心口痛」,意外後送往醫院接受治理,警方正在調查車禍原因。

  司機與兩乘客同告受傷

  事發在下午1時50分左右,涉事的士沿彩霞道行駛,駛至近振華道交界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途人,兩人傷重昏迷,其中一人送往聯合醫院搶救無效不治,另一人陷入昏迷,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據了解,捱撞兩名女途人分別39歲和31歲,均為屯門醫院牙科助護,其中39歲女死者雙腳被撞至斷開,昏迷31歲女傷者則右腳甩脫。

  涉事年約70多歲的士司機報稱「心口痛」,事發後肇事的士司機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案件現由東九龍交通特別調查組第一隊跟進。車上年約60多歲一男一女乘客報稱不適,全部人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意外後,彩霞道往彩德邨方向、介乎佐敦谷北道與振華道之間一度全線封閉,其間駕駛人士改用其他道路。

  近年香港發生多宗涉及高齡的士司機的嚴重交通意外。去年八月,一名80歲的士司機疑因身體不適,的士失控剷上荃灣如心酒店外的行人路,撞死一名35歲菲律賓籍男遊客,司機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運輸署昨日表示,政府十分重視道路安全及駕駛者的身體狀況。為進一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政府早前就《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374B章)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及機制進行檢討,建議提高商用車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並將商用車司機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年齡門檻由70歲降低至65歲,並縮短其駕駛執照有效期。

  政府正小心審視各持份者的意見,以敲定細節及優化立法建議;並繼續積極進行法例草擬及各項相關籌備工作,以爭取在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經優化的立法建議,提升整體道路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