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中年/明星演話劇\輕 羽

  近年香港的舞台劇十分熱鬧,除了特區政府資助的劇團如常演出,更有不少由演出單位自辦的表演。該類自辦演出,主要倚賴票房收入經營,簡單而言就是靠觀眾的票款作為製作成本。若要收支平衡甚至獲得營利,有關劇目必須要演出較多場次,方可吸引大量觀眾進場。由是,具號召力的「明星」演員便成為其中一項票房保證。

  所謂「明星」演員,大多都是來自歌影視界且被普羅觀眾認識的藝人。該批藝人從前較少踏足舞台,初試啼聲自能吸引觀眾。其實類似例子並不新奇,上世紀七十至八十年代,從外國學成回港的King Sir鍾景輝,曾經導演多齣舞台劇,分別由當時的電視藝員例如伍衛國、萬梓良等演出,成為一時佳話。其後戲劇家麥秋導演的話劇,亦有呂良偉、鄭少秋、米雪等藝人參演,引來大量觀眾購票捧場。

  近期香港一些線上討論區,對於個別由「明星」或「歌星」參演的舞台劇提出質疑,認為該等藝人雖為劇目帶來「滿堂紅」,但是藝術水平卻不敢恭維,引發一陣熱烈討論。在我看來,演員如何自我調節演技,以至參演的態度,才是評價藝術水平的合理標準。

  事實上,好些藝人都會兼顧歌影視及舞台表演,例如內地演員胡軍,近年多參演電影及電視劇集,去年便曾來港演出話劇《雷雨》,擔演經典角色周樸園。辛芷蕾此前憑電影《日掛中天》勇奪威尼斯影展的最佳女演員獎,她亦演出了獨腳戲話劇《初步舉證》。電影電視和舞台是不同的表演載體,前者通過攝影機捕捉演員神態,並且可以不斷重拍;後者是演員的個人表演,要與觀眾產生即時互動和共鳴。兩種載體的表演方法都有不同要求,演員需要適度調節,方能發揮最佳效果。除此之外,舞台表演講究團隊合作精神,演員亦要投入大量綵排時間。認真的態度和全情的參與,方可達至藝術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