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下攜幼子觀浪墮海 父母守行為三年
【大公報訊】記者黃知行報道:去年9月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一對父母涉帶5歲幼子到柴灣海邊觀浪,其間母子墮海。涉案父母被控一項虐兒罪,案件昨日(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林子康下令該對父母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三年,其間若再干犯虐兒罪,或需重新接受判刑。
兩名被告分別為女子L.R.Q.及男子Y.K.K.,他們同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兩人於2025年9月23日,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並對一名不足16歲的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遺棄X,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兩人同意案情指出,母子被浪捲落海後一度失去知覺。兒子送院後有多處傷勢,其中右邊頭部血腫、出現約四厘米長見骨白的裂傷。他亦被診斷出有吸入性肺炎,在案發一周後出院。當日政府多次呼籲市民遠離海岸及危險區域,切勿追風觀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