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容許狗隻進入Q&A

  圖:食環署表示,希望允許狗隻進入食肆措施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環境衞生的同時,為業界經營提供最大彈性。\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圖:食環署表示,希望允許狗隻進入食肆措施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環境衞生的同時,為業界經營提供最大彈性。\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Q:如果狗隻在店內便溺,由狗主負責還是由店舖負責?

  A:食肆負主要責任,須及時清理,保證食肆環境整潔。但食肆亦可以為狗主提供清理的工具,讓狗主盡清理責任。

  Q:如果狗主在店內解開狗繩,由誰負責?

  A:法例規定,狗隻處於處所時必須由成年人用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繩穩妥牽引,因此狗主若解開狗繩即觸犯法例。若店主或店員知情但不勸阻、制止,亦可能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Q:法例要求狗隻須被穩妥地縛在固定附着物上,怎麼定義「固定附着物」?

  A:即鑲死在牆面或地面的物件;例如很重但可以移動的桌子便不符合要求。

  Q:可以抱着狗隻坐在座位上嗎?

  A:雖然未違反法律規定,但不建議這樣做。法例不允許狗隻上餐桌,主要是出於衞生考慮,若抱着狗,牠有可能跳上枱。

  Q:寵物貓是否可進入這些獲准餐廳,是否需要特別申請?

  A:本次法例調整僅針對狗隻,關於貓的相關條例並無改變,因此貓暫不獲允許進入有關餐廳。

  Q:如果食肆經營者想設定某些日子或時段不開放予狗隻進入食肆,可否移除或收起門口的指定標示?

  A:不可以。經營者可以自行決定何時開放予狗隻進入,但標示必須時刻張貼於入口顯眼處,不得移除。經營者可另外張貼告示說明相關時間安排。

  Q:若食肆劃分了「狗隻友善區域」,在「非狗隻友善區域」內是否可在餐桌上加熱食物?

  A:不可以。基於安全考慮,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持牌條件適用於獲批食肆的整個範圍,減低在突發情況下因打翻熱食或加熱器具等意外造成食肆員工、顧客和狗隻受傷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