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擬設最低營運行程

  許可證續期總時長限5年 料第四季接受申請

  政府昨日就網約車服務的擬議規管細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在《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下訂立一條全新規例,料今年上半年提交各項附屬法例,第四季接受申請。各界最關心的網約車發牌數目,政府暫未透露具體數量,但提出平均3輛網約車的合併運力,才大致等同一輛的士運力;政府擬設最低營運要求,如平均每月完成數十次行程,許可證方可獲續期,續期可多於一次,但總時長不得超過5年。有政界及業界人士均認為,本港需要數以萬計的網約車,才能應付每日所需。

  文件引述運輸署透過顧問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量每日約為88萬人次,當中網約車佔19萬人次(22%),而網約車的每程平均載客人次約為1.67人,即估計每日由網約車提供的車程數目約為11.4萬程。

  另根據不同網約車平台提供的資料,現時大部分網約車司機為兼職,約六七成司機平均每周工作少於20小時,只有約一成至一成半司機以接近全職的模式提供服務,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此外,的士一般會出租予兩名司機上下更營運,每天營運時間約18小時,網約車日後須符合「人車綁定」的要求,則不可出租車輛予其他人提供網約載客服務,故假設網約車平均每天營運約6小時,也只等同的士每天運力的三分之一。

  政府指出,會繼續聽取各界的意見,並從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和乘車體驗等各方面作考慮。

  智慧交通聯盟倡發約2萬牌照

  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林銘鋒表示,政府須平衡的士業界、網約車平台和市民利益,估計發牌數量約一萬左右,並相信網約車立法後,網約車平台都會歡迎的士加入。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表示,一萬個網約車牌照是最低標準,建議政府於發牌6個月後再就發牌上限檢討。

  智慧交通聯盟理事長張欣宇在社交平台發文,推算每日至少需要約15,200輛活躍網約車輛,才能消化需求,他建議發出約20,500個牌照,並在首階段發牌後留意市場反應,設定機制適時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