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涉企亂檢查 司法部全面推行「掃碼入企」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為鞏固深化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成果、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行政檢查效能,司法部8日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掃碼入企」工作 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通知》,對「掃碼入企」基本環節、基本要素進行統一規範,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掃碼入企」是規範行政檢查的有效舉措。此前,內地多地已探索運用「掃碼入企」治理亂檢查。此番發布的通知明確省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需加強統籌,整合賦碼渠道形成統一「執法碼」,並強調「執法碼」作為關聯行政檢查行為的唯一數字標識,全面涵蓋檢查主體、人員、事項、時間地點等全要素。

  入企檢查前,執法人員需報批報備檢查任務,系統自動生成「執法碼」,聯合檢查僅賦一個碼,未取得「執法碼」不得實施檢查,緊急情況需事後限時補辦。在入企檢查中,執法人員主動出示「執法碼」,企業可掃碼核驗信息,也可一鍵反饋異議。入企檢查後,系統則自動形成檢查紀錄與執法文書,統一匯聚至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實現全過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