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之言】外判中標集中 政府要找答案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筆者在上屆立法會提出議案辯論,促請政府帶頭檢討外判制度,效法外地例子,成立公營市政服務機構實施逆外判,讓工友獲得長期聘用,進一步改善薪酬福利,政府在節省開支的同時,服務質素亦將提升。兩年多過去,政府在改革外判上未見寸進,最新的外判合約數據更是令人憂慮。
政府外判合約常被批評高度集中於小撮外判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2023年透露,當時各部門生效的非技術勞工合約共270份,獲批合約的外判商共54個,當中只有兩個外判商取得超過一成的合約(16%及12%),證明投標有競爭性。
然而,食環署外判情況顯示,過去三個年度,公眾潔淨服務外判合約共77份,獲最多合約的外判商奪45份,佔總數超過58%,加上合約第二多的外判商13份(佔總數17%),已奪走超過75%的潔淨服務合約。政府曾指出,外判價格評分不會高於技術評分,即不存在價低者得,亦已要求部門不能把投標者的經驗列作採購的必要要求,然而,最終仍出現中標高度集中,不禁令人憂慮是否存在壟斷、合謀定價,政府外判合約的機制、競爭程序以至投標監管等是否存在漏洞。
合約的價值亦令人關注。食環署早前指出,根據外判商的標書,潔淨服務合約的員工開支,估計佔合約總額80%。然而,以一份三年期合約為例,合約總價5,140萬元,涉及49名員工,除開每人每月為29,138元。但實際上,非技術工人時薪中位數只有60元,假設26天工作,每日計薪9小時,工友工資只是14,040元,即使加上強積金5%,約滿酬金6%及勞保開支約2%,每月亦只是15,800元左右,只佔合約價值54%。
標書評分制度在優化後,承諾較佳的薪津更有助於中標。問題是,當外判商取得合約後,部門有否審視其營運是否如標書所承諾?政府當務之急是檢視標書的落實情況,同時與市場上的外判合約比較,以確保外判商在政府合約的盈利水平及員工開支佔比與市場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