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平均需28天才確信受騙

  警方分析數據顯示,曾接獲警方預警的長者受害人,其後追加轉賬次數明顯減少,說明及早介入有助減低進一步損失。不過,警方找到受害人只是第一步,調查發現警方提醒後,受害人平均仍需約28天才真正確信自己受騙並正式報案。數據顯示,受害人每延遲一天報案,每天平均損失多14,485元。

  年逾60歲的A女士是持學士學位的電腦編程員,在Facebook看到投資廣告,被加入至「港股財經焦點」WhatsApp投資群組。群內有人冒充財經名人「郭思治」提供投資貼士,她亦在初期獲得小額盈利,其後她轉為與「郭思治」私人對話。

  去年9月,A女士先墮入「唱高散貨」騙局,當購買對方推薦的股票暴跌損失約100萬元後,對方再以「賠償損失」為由,誘導她轉賬,並要求支付「測試戶口運作費」及「退款行政費」。她曾於同年10月收到一萬港元的「甜頭」,因而深信對方能協助追討本金,隨後分十多次轉賬超過100萬元。直至同年12月初,她收到警方提醒才知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