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幢無裝消防花灑工廈未巡查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發現兩個部門在巡查、發出消防指示及跟進方面存在多項可改善之處。審計報告指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345幢沒有安裝自動花灑系統或只有部分位置設有花灑系統的目標工廈中,有82幢(24%)消防處和屋宇署尚未巡查;至於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有73幢(27%)是在兩部門巡查4個月後才發消防安全指示,更有一幢是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指示。

  報告指《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已生效超過5年,但就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規定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的遵從比率竟為0%,促請消防處需要留意擁有人提供或改善消防裝置的進度。

  審計署又審查19間在2016至2021年期間首次接受巡查的目標迷你倉,發現有9間由同一間公司營運,因處方未能成功送達通知書給負責人,及在跟進巡查期間上了鎖,未能展開檢控行動;更有一宗個案是由於處方多年來「寄錯人」,以致未能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而截至去年6月30日,有129間目標迷你倉尚未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火警危險令,消防處未有就34間迷你倉的營運者展開任何檢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