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聯署」或涉冒充 民政署報警
宏福苑火災後,坊間有人部署所謂居民「聯署」,對外界宣傳並向政府提出訴求。《大公報》上周踢爆宏福苑前法團管委會成員江祥發上個月發起「聯署」,指收集到超過500戶居民簽名,但記者發現其「聯署」毋須任何住戶證明,任何人都能夠無限量填寫,「聯署」水分過大。
民政事務總署昨日表示,接獲投訴指宏福苑業主「聯署」或涉及冒充,已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調查跟進。有大律師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冒充及虛假簽署有機會觸犯《盜竊罪條例》中的「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0年。\大公報記者 王多寶
民政署昨日表示,有宏福苑業主上月「聯署」,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屋苑管理人合安管理公司,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民政署近日收到個別宏福苑業主表示,所謂「聯署」缺乏核實機制,可能涉及冒充業主及虛假簽署等不當行為,當中的個人資料亦有被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的風險,署方已將投訴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調查跟進。
署方又指出,合安諮詢過法律意見,確認有關業主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相關法定要求,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會議,下月將舉行簡介會發放資訊。
搞手江祥發直認無核實住戶資料
宏福苑大火發生後,曾有大大小小來自坊間的「聯署」及問卷出現過,有居民告訴記者,至少已經填過五六份問卷,但這些問卷去了哪裏?是否真的為居民謀了福祉?無人知曉。《大公報》上周踢爆近日頻現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舉辦的聽證會的江祥發,他亦是其中一份問卷的發起人,不少居民質疑其所做問卷有水分。
江祥發曾表示自己於上個月發起「聯署」,並迅速收集到超過500戶居民簽名,藉此希望對政府提出九項要求,包括要求合安管理公司盡快召開業主大會,議決把「原址重建」列為首要方案等。聯署公開後,記者連日收到宏福苑居民對「聯署」提出質疑,踢爆「聯署」毋須任何住戶證明,任何人都能夠無限量填寫,直言「聯署」水分太大。《大公報》調查後發現,江祥發曾於將軍澳私人屋苑日出康城出任業委會委員,當區住戶向記者透露,江祥發過往在將軍澳已是出名的「搞事慣犯」,而「聯署」更是他的常用手段,又常自詡召集人,現又於多個屋苑擔任法團委員,「熱衷」法團事務,儼如「職業委員」。(詳見配稿)
江祥發接受《大公報》訪問時,向記者直認,自己上月發起「聯署」的簽名,並沒有做過任何住戶身份查證,填多少份,由誰來填寫等,都只純粹「靠大家自律」。他說,「聯署」名單之後交給「合安」,核實工作也拋給「合安」,「佢(合安)自己去check(查核)下。」
「我起碼填過五六份(問卷)了,現在見到都煩,問卷去了哪裏?是否真的為居民做了什麼?無人知道,我只能說(冒簽行為)不奇怪,但我希望政府徹查,我們不是某些人達成目的的棋子。」宏昌閣住戶張先生認為有人冒簽名不奇怪,但讓人氣憤,「這種行為會讓真正希望表達訴求的居民,也被外界誤會,這樣不是很卑劣的行為嗎?如果真的是為了居民着想,問卷有多少人簽署又如何?真實性才是最緊要。」
「陳大文」「陳小文」都可重複填
「我當初也有收到過這份問卷,並填寫了,填完之後才覺得怪,如何證明自己真的是住戶呢?」宏福苑住戶陳女士(化名)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這些問卷一般都在群組裏面發出來的,但群組內本身就有大量非住戶的人。而且她曾試過反覆填寫過幾次,但無論是「陳大文」還是「陳小文」,問卷一樣照單全收。問卷連結還是公開的,任何人都能填寫,讓她更確信問卷有水分。
執業大律師、香港法學基金會主席馬恩國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出,由於現時未知民政署所表示的涉嫌冒充業主及虛假簽署的行為細節,難以判斷罪行的嚴重性,但無論是否涉及個人利益,冒充簽名的行為亦是難辭其咎。他表示,問卷的發起人,已有機會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A條「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