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前經理受賄330萬囚4年
廉政公署「暴雪」行動偵破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起訴多人涉嫌行賄受賄罪名。其中一名香港機場管理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早前承認收賄約330萬元及清洗犯罪得益約570萬元,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昨考慮各項求情因素後,判處被告李永輝入獄4年。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其犯罪得益,稍後排期處理。
51歲被告李永輝,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以及6項洗黑錢罪名。李永輝於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案發期間負責管理三跑項目多份工程合約,包括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亦有權向承建商推薦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是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負責供應填海物料及提供運輸服務。
承認清洗約570萬犯罪得益
案情透露,李永輝從卡樂東主吳啟安接受賄款共約250萬元,協助卡樂取得總值逾1.1億元的分判工程合約。他亦從另一間填海及建築用砂供應商收受賄款80萬元,以協助取得總值逾1.4億元的填海用砂物料供應採購訂單。李永輝又承認清洗犯罪得益共約570萬元,當中涉及上述賄款。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吳啟安、卡樂時任項目經理廖偉倫及機管局時任總經理殷國強,早前被控多項賄賂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