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盛宴❸/新股制度優化添活力 力吸優質企回流上市
香港資本市場近年經歷深度調整後再度迎來復甦周期,而新股市場(IPO)成為推動整體金融市場活力的重要引擎。隨着全球資本重新聚焦亞洲,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已提出多項方向,包括優化上市制度、豐富金融產品、拓展發行人來源、增加市場流動性、吸引更多航天企業來港上市等。這些措施既是回應全球金融市場競爭加劇,也是為香港未來發展所作的必要部署。
最令業界關注是如何吸引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特別是已在海外掛牌的企業如何回流本港上市,以及期待已久的「新股通」。/大公報記者 麥晉瑋
近年港交所(00388)已推出一系列改革已漸見成效,例如在2018年修訂《上市規則》增設第18A章(主要針對生物科技公司),2022年又增設第18B章(關於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2024年再推出第18C章(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以及研究修訂同股不同權上市要求,吸引更多海外科技企業及第二上市公司等。
有關第二上市方面,港交所近年已經放寬門檻,目前企業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或倫敦證券交易所主板等「合資格交易所」上市至少兩個完整財政年度,「同股不同權」公司市值需達400億元,或市值100億元及最近一個經審計財政年度收益至少10億元;非「同股不同權」公司市值最少30億元,且有5年良好合規紀錄。
簡化第二上市程序 瞄準巨企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表示,若港交所進一步簡化第二上市程序、統一及降低門檻(例如對合資格交易所、合規記錄期及市值要求作優化),可為港股帶來成熟大型標的,提高指數質素和國際資金配置意欲。在地緣政治及監管分歧加劇背景下,透過更清晰、可操作的第二上市路徑,幫助已在美歐掛牌的中資或國際企業分散風險,同時鞏固香港作為「雙重主要上市/第二上市樞紐」的角色。
資深證券界人士謝明光指出,由於第二上市無法進入「港股通」,近年不少大型中概股,例如阿里巴巴(09988)選擇轉為雙重主要上市以爭取內地資金流入。
不過,謝明光指出,雙重主要上市必須同時完全遵守香港及原上市地(例如美國)的兩套所有規則。基本上,港交所的審核程序與新上市無異,而且往後的法律與會計維持成本最高。雖然一直有市場人士建議,將第二上市股份納入「港股通」,但目前港交所與監管機構的取態仍然傾向於引導公司轉為「主要上市」來獲得資格。
王冬勝倡灣區推「新股通」
至於「新股通」,滙豐銀行主席王冬勝早前建議可在大灣區推出「新股通」試點,容許A+H上市公司納入其中,內地投資者可買A股在港新發行的股份,香港和海外投資者亦可買港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的IPO,可把投資標的擴大至市值大於50億元人民幣或港元的擬上市企業。另外,「新股通」投資者資金可採用閉環管理,境內投資者及上市公司可使用人民幣,香港和海外投資者及上市公司可使用港元或離岸人民幣。不過,由於新股發行並非日常交易,故毋須設置每日交易額度。
此外,財政預算案中提到吸引更多航天企業來港上市,業界相信仍需進行詳細討論及諮詢後才有機會推出。港交所行政總裁陳翊庭近期也表示,目前難言會否推出新上市章程,但港交所將持續推進上市改革,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