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恒言】絕不可容忍貪污的原因

  劉仲恒 放射科專科醫生、香港全球專業青年倡議行動創始召集人

  上個月,一國際反貪組織在調查全球182個國家及地區後,公布「清廉指數」。香港的廉潔度排名較上一年攀升5位,躍居全球第12位,在亞洲區亦位列第二。

  筆者為香港享有高度廉潔度深感自豪,畢竟貪污的負面影響極大,必須予以根絕。誠然,從經濟層面而言,貪污腐敗無異於毒瘤。從更高層次審視,貪污實乃對信任與信心的背叛,必將削弱政府的合法性、中立性以及在民眾心目中的道德形象。每當貪污醜聞曝光,都會嚴重損害政府聲譽、削弱其公信力,從而制約其施政與管理能力。

  眾多海外資本在考量投資地點時,除成本因素外,當地廉潔程度亦是主要考量。投資者投資前,追求的是確定性。此確定性並非指競投某工程項目就勢在必得,而是確保政府審理申請程序公平公正。然而,貪污帶來的是極大的不確定性,令絕大多數投資者望而卻步。對投資者而言,因建議內容欠佳、價格遜於競爭對手而未獲項目,尚可接受。但若各方面均優於對手,卻因未行賄而落敗,實難甘心。與此同時,貪污亦使公眾淪為受害者,因其所得非設計最佳、成本最低的方案,而是涉及行賄的項目。

  不久前,有學車人士在商用車輛駕駛考試中,向運輸署考牌主任行賄600元人民幣,企圖通過考試。豈料,他非但被拒,還被捕入獄,並在法院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罪名,被判囚8個月。在此案例中,若貪污得逞,市民人身安全恐受威脅。眾多商用車輛噸位大,司機能否駕駛,須經嚴格考核。若行賄即可獲得駕照,讓他們駕駛着十幾二十噸的貨車上路,無異於將市民安危置之不理,實在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