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惑招數/記者扮買家 店主教路逃避警方執法
政府將會推出「電動可移動工具」產品認證機制,網上不少用家憂慮,舊型號產品可能遭淘汰,二手拍賣平台更出現減價放售情況。記者以顧客身份,到售賣「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店舖了解,店主教授如何逃避警方執法,只要立即關閉電源,即可逃避法律責任。不過,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政府未來會提供補登記機制,關電未必可以逃避責任。
記者早前以顧客身份,到大埔區一間售賣多款電動單車的店舖查詢,結果發現售價由3000至14000元不等,電動滑板車則介乎1000至6000元。店主表示,店內售賣的所有電動單車和滑板車,是從中國內地進口,顧客較多選購4000至7000元之間的電動單車,一些引擎輸出更大的電動單車,價格較高,加速會更快,現售型號時速最高可達到60公里,但提醒買家「開得太快可能剎掣不及」。
執法標準以是否具電動行駛力
問及是否能在公共道路行駛時,店主坦言除了私人地方,在任何其他地方行駛也不合法,但是只要隨機應變,仍然可以安心使用,「如果見到(警察)可以提前落車用手推,或者用腳踏,其實你見到街上很多騎手用腳踩,實際有沒有用電,也沒人知道。」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指出,執法是以可移動工具是否有電動行駛能力為標準,「如果具備電動裝置,並且能正常啟動,就仍然符合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範流程,除非電動裝置已經損壞,無法啟動,騎手只是當成普通單車行駛,才可以另作別論。」
隨着政府宣布,「電動可移動工具」將於年內立法,有市民擔憂「發牌」會導致部分產品型號淘汰。陳恒鑌相信,未來政府會提供相關機制,重新批核未註冊前已購買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或者給予一個指定時限逐漸淘汰產品。立法會議員譚鎮國認為,目前出售電動可移動工具並不違法,容易引起市民誤解,誤以為使用同樣合法,建議政府加強規管和教育宣傳,以免市民誤墮法網。\大公報記者 姚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