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重點/茅台五年三任董事長落馬 二人裁定受賄
中國白酒產業屢次成為反腐重點,其中行業龍頭茅台集團換帥有如走馬觀花,5年多已有3任董事長落馬,其中2人已被裁定受賄並判刑,其競爭對手五糧液去年一把手亦落馬。
去年1月茅台集團原董事長丁雄軍被查,這是茅台集團5年多以來被調查的第三位董事長,另外兩名分別是袁仁國、高衞東,兩人分別在2019年5月、2022年5月被調查,並已於早前判刑。除此之外,茅台集團也有多名前高管判刑,包括茅台酒股份原總經理喬洪,茅台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房國興等。
此外,去年五糧液集團原董事長李曙光亦落馬,他執掌五糧液5年間,雖然交出亮眼的成績單,但卻有多名「酒貪」被查出。
這些腐敗問題發生後,引起社會關注。茅台集團曾經熱衷推出各種各樣的特供酒、紀念酒、定製酒,刺激有特定需求的市場,結果是「喝的不買、買的不喝」,形成一個「畸形」的市場需求,而且茅台酒的高利潤和稀缺性導致「靠企吃企」現象嚴重,利用職權倒賣茅台酒、獲取茅台酒專營資格等方式謀利,助長了企業的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