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串謀販毒兩港男重囚

  內地與香港特區法院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首次合作安排內地服刑中的證人透過視頻接受香港高等法院審訊。在其指證下,香港兩名被告昨分別被判囚34年6個月和34年。案件始於2017年2月內地公安部門在廣州市荔灣區破獲一宗販毒案,拘捕3名內地及一名香港男子,檢獲約297公斤、市值約1.6億港元冰毒,調查發現香港主腦操控販毒企圖將毒品偷運來港。經兩地警方情報交流,兩名香港男子在港落網被控串謀販毒,並成為首宗成功定罪的跨境串謀販毒案。

  分別判囚34年6個月及34年

  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源勳昨表示,公安部和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展開合作,調查發現涉案團夥組織嚴密,核心成員通過「人貨分離」及「單線聯絡」手段指揮販毒。毒品調查科於2018年5月在香港拘捕時年37歲及45歲男子,取得律政司意見後,兩名操控人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販毒罪,而在內地被捕及正在服刑的香港男子,亦成為審訊控方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該男子在內地以視頻方式作供指證本案兩名被告。

  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過三周審訊,早前裁定兩被告罪成,並因應案件的嚴重性、跨境元素等,分別加刑18及12個月,兩被告最終被判囚34年6個月和34年。

  陳源勳指在長達七八年的案件籌備過程中,兩地執法部門克服重重困難,成功將毒販繩之以法,為未來打擊跨境販毒活動的調查和檢控工作,提供良好的範本,也充分顯示內地和香港特區打擊毒販的堅持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