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之有物】巴士安全帶令難執行

  劉予涵 學研社成員、傳媒人、政策分析師

  周日(25日)起,香港所有巴士乘客都必須佩戴安全帶,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社會普遍同意交通安全需要更嚴格的法規,然而此番重典引起了輿論爭議,主要因為其設置邏輯較難執行。

  巴士平均每日接載乘客逾370萬人次,目前本港已有約3,500輛專營巴士配備安全帶,約佔總數六成,由於巴士的應用場景與乘客的使用習慣,幾乎無人佩戴安全帶,造成此現象有多重原因:首先,交通工具追求效率,無論乘客還是巴士公司都默認要快上快落保證準時到達,如果嚴格執行安全帶令,勢必拖慢每程車的運行時間。同時,效率降低將影響市民選擇巴士的意願,造成巴士公司損失,形成雙輸。

  第二,巴士有企位,理論上更危險。然而,企位乘客沒有安全帶卻不必受罰,會讓市民對政策設計有所疑惑,實質上降低其配合政策的意願。

  第三,巴士作為超高頻使用交通工具,安全帶的污損比率會大大高過的士等商用車輛,乘客可能面臨安全帶「壞與髒」的情景。

  最後,罪罰不成比例亦是問題。例如同樣是交通違法,對交通安全危害更大的衝紅燈行為,罰款只有600元,這樣的錯配亦將影響公眾對法規的理解。

  環觀世界,世界各國都在交通安全和使用方便之間找平衡。例如英國安全帶令明文豁免「用於市區行駛且設有企位的巴士」,理由是這類巴士停站頻密、車速較低,效率優先。歐盟亦將「通勤巴士」與「長途客運巴士」嚴格區分。新加坡亦豁免一般公共巴士的安全帶令。此類安排值得香港參考。

  提升交通安全是德政,但形成一種民眾共識需要頗長的時間,勸喻、教育,外加合理豁免是更實際的做法。直接重罰並不現實,而且恐造成民怨,可能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