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舉報虐兒 警拘兩外傭
男嬰腦出血危殆 16個月大兄長亦有瘀傷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前日(20日)正式實施,即揭發一宗嚴重虐兒案件。沙田威爾斯醫院日前在救治一名昏迷入院的4個月大男嬰時,發現男嬰腦部及眼底出血,並出現嬰兒搖晃症候群症狀,疑由外力所致,於是報案,男嬰經治療後目前情況仍危殆。警方調查發現,男嬰的16個月大兄長身體也有瘀傷,懷疑與兩名外傭有關,以涉嫌虐兒罪拘捕兩人。警方感謝醫護人員發現受害人有不尋常的傷勢並主動舉報,正好反映出《條例》的立法原意和精神。
被捕的兩名外傭,先後受僱於上水蕉徑村盧姓家庭。其中28歲菲律賓籍女傭已被落案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青少年虐待或忽略」罪,今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45歲印尼籍女傭不排除與案有關,仍被警方扣查。疑遭虐待的小兄弟,其中4個月大男嬰情況危殆;16個月大兄長,大腿及左邊面有輕微瘀傷,情況穩定。
綜合僱主和警方調查所知,盧氏夫婦的長子出生後,去年8月聘請28歲菲傭;至同年11月,幼子出生一個月後,再增聘45歲印傭,兩名外傭為小兄弟的主要照顧者。近期夫婦曾發現兩名兒子身上有瘀傷,向外傭查詢時獲回覆「I don't know」(不知道)。
至本周日(18日)凌晨約2時,盧先生回家途中接到外傭電話,稱男嬰飲奶時大哭、呼吸困難及無反應,盧透過電話教導外傭為男嬰掃風嘗試將奶嘔出不果,隨即報警。男嬰送往北區醫院急救,再轉送沙田威爾斯醫院,檢查發現男嬰腦出血,轉入深切治療部及進行腦部手術清除血水。
嬰兒搖晃症候群非一下子造成
大埔警區刑事總督察譚婧珊昨日表示,警方翻查涉事村屋的家居閉路電視片段,有理由相信28歲外傭曾於18日凌晨傷害4個月大的男嬰,並懷疑她曾經傷害16個月大的男嬰,她指嬰兒搖晃症候群並非一下子造成,詳情有待調查。
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郭詩慧表示,雖然新法例只對25類專業人員訂明強制舉報責任,但保護兒童並不限於某一個行業。無論是鄰居、親友、物業管理員或一般市民,如發現或懷疑有兒童受到嚴重傷害應及早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