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販運大麻囚12年4個月
曾捲城巴3死車禍被判囚2年半及停牌5年的前車長,前年1月從法國回港在機場被揭行李藏有5.5公斤大麻。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暫委法官李頌然昨在高院判刑時指,被告認罪及深感後悔,但案件涉國際元素,以16年半為量刑起點,加刑2年,考慮整體量刑減刑2個月,判被告入獄12年4個月。
男被告方烱華現年53歲。案情指前年1月7日被告在機場入境大堂被海關人員截停,並在行李箱暗格發現5,530克草木大麻。被告在警誡下稱不知暗格有大麻,又指原要將行李箱交給叫「阿謙」的網友,他沒收任何報酬。惟調查指被告當日從法國抵港,其電話有訊息顯示有人安排他離境及回港,並資助旅費。
暫委法官李頌然引述被告背景及求情指,被告於2018年有兩項刑事案底,他曾是巴士司機,因案底失去駕駛資格。他離婚後與女兒同住,被捕前從事機場地勤,近半薪水用作女兒學費。被告對自己的愚昧行為深感後悔,女兒亦為其寫求情信。最終被判監12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