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談巷議】仲裁調解名冊推動規則銜接與人才共建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近日聯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標誌着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框架下,大灣區法律服務一體化邁出實質性步伐。這項由三地共同推薦、評審並經聯席會議審定的制度建設,不僅為區域內商事爭議解決提供了高標準的人才儲備,更在規則銜接、資源互補方面開啟了新篇章,進一步落實了「灣區標準」的實踐基礎。

  此次入選名冊的143名仲裁員與233名調解員,均須滿足由三地協商制定的嚴格共同標準:至少五年相關經驗、累計處理五宗以上案件、獲至少兩地仲裁機構認可並完成指定培訓。這種跨法域的資格互認機制,確保了入選人員不僅具備豐富的專業經驗,更對不同司法區域的實踐有深入理解。不少入選者是具有影響力的政經領袖與資深專業人士,其參與進一步增強了名冊的權威性與認受性。

  這份名冊的建立,直接呼應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十四五規劃》中對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也是特區政府《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的核心成果之一。通過機制化的人才聚合,三地得以突破法域壁壘,為當事人提供更高效、更具公信力的跨境爭議解決選項。兩份名冊的意義遠超單純的人才匯總。它們是粵港澳三地在保持各自法律特色基礎上,探索規則對接、程序協調的重要載體。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大灣區融合發展面臨着法律差異帶來的現實挑戰,而仲裁與調解作為相對靈活的爭議解決方式,成為三地司法協作的先行領域。

  《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與《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的發布,是大灣區法治建設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它標誌着三地從各自為政走向協同共建,從制度差異走向規則銜接。前路雖仍有諸多挑戰,但這一務實舉措無疑為大灣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奠定了重要的法律人才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