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三部門頒新規 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


  買東西支付現金遭商家拒絕?未來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可以進行維權。12月19日,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制定發布了《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人民銀行指出,各類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收費單位、經營主體均應遵守人民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得以「業務環節多」等為由拒收現金,尊重公眾支付方式自主選擇權,共同維護現金使用環境。此次《規定》還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拒收主體將進行懲處。

  【大公報訊】據新京報報道:隨着我國支付行業的不斷發展,支付形式不斷增多,給現金支付帶來一定麻煩。如無人值守的店面並未設置現金收付的窗口,導致現金無法購買商品的現象層出不窮。不過,在未來,這些新型場景模式,也必須提供現金支付方式。

  「無人值守」新場景 需設現金支付方式

  《規定》中就對這些新問題、新模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採取無人值守、機具設備等自助服務模式的,應以適當方式滿足社會公眾在特殊情況下(如無法使用移動支付、網絡故障、設備故障等)的現金支付需求;採用「一卡通」結算、進行統一管理的園區、廠區、景區、學校等場所,應提供便利的現金充值和退卡服務;採取轉換手段收取現金,不得收取手續費或設置限制條件,造成轉換不便。

  此外,《規定》要求,收費單位、經營主體遇社會公眾持有大量硬幣、小面額紙幣用於支付,超出其正常清點能力的,需協商解決或引導其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兌換為適宜券別後支付,不得以此為由拒收。

  公眾可向當地人行分支機構申請維權

  此次《規定》還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關注度高、影響較大的拒收主體將進行嚴肅懲處。根據《規定》,社會公眾發現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拒收現金,或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措施的,可保存證據並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依法維權。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因拒收現金受到處罰的違法當事人,依法依規進行公示。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對拒收現金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相關當事人應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阻撓、逃避檢查,不得謊報、隱匿、銷毀相關證據材料。

  人民銀行還列舉了多個拒收現金的違規案例。如某保險公司北京市懷柔支公司雖設有人工現金收費通道,但工作人員以「收取現金業務流程不熟悉」為由,拒絕客戶以現金繳納車險費用。2023年12月,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依法對該保險公司實施行政處罰。

  人民銀行指出,各類經營主體應提升工作人員守法意識,明確「拒收現金違法」及其法律後果,優化現金支付流程,提升客戶用現體驗,不得對現金支付設置門檻,不得以「業務環節多」等為由拒收現金。此外,某快遞公司赤峰分公司雖在制度上明確可接受現金支付,但客戶採取線上下單、線下現金支付方式時,上門攬收的工作人員拒絕收取現金。2024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赤峰市分行依法對該分公司實施行政處罰。對此,人民銀行指出,線上預約或交易,線下完成服務或貨物交付,且具備當面收款條件的經營主體,應支持現金支付,不得以「途中容易遺失」等為由拒收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