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國來華免簽可連續停留30日

  國家移民管理局23日針對48國人員單方面來華免簽政策的常見問題進行集中解答,明確了免簽適用範圍、施行期限、停留計算方式等關鍵信息,為外籍人員來華提供清晰指引,進一步便利中外人員往來。國家移民管理局方面表示,作為此次解答的重點內容之一,停留期限的計算方式得到清晰界定,即免簽入境停留期限自入境次日起計算,可連續停留30個自然日。

  文萊免簽未設置施行期限

  目前單方面免簽政策覆蓋48個國家,具體包括文萊、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荷蘭、瑞士、愛爾蘭、匈牙利、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新西蘭、澳洲、波蘭、葡萄牙、希臘、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挪威、芬蘭、丹麥、冰島、安道爾、摩納哥、列支敦士登、韓國、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克羅地亞、黑山、北馬其頓、馬耳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日本、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魯、烏拉圭、沙特阿拉伯、阿曼、科威特、巴林、俄羅斯、瑞典。上述國家持普通護照人員來華從事經商、旅遊觀光、探親訪友、交流訪問、過境不超過30天,可免簽入境。

  在政策施行期限方面,對文萊持普通護照人員的免簽政策未設置施行期限,對俄羅斯持普通護照人員的免簽政策施行至2026年9月14日;其餘46國持普通護照人員的免簽政策則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