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美停收特別港務費
暫停反制5家美國子公司 放寬多項稀土管制措施
11月10日是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相關成果的落實日,中方當天發布多條消息,包括暫停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實施反制措施一年的決定,暫停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並將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國家(地區)目錄》,單獨增列針對上述3個國家的13種易製毒化學品。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中方已經暫停多項稀土相關出口限制措施。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指出,這是美方與中方相向而行、共同落實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的重要一步。
商務部10日消息,美東時間2025年11月9日,美國宣布自11月10日起暫停實施其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措施一年。鑒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中方決定自北京時間25年11月10日起,暫停商務部令二二五年第6號(《關於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相關措施一年。
加強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管理
天,交通運輸部發布公告稱,為落實2025年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達成共識,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時01分起,與美方暫停實施對華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最終措施同步暫停實施《交通運輸部關於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等相關通知公告。
10日,商務部消息稱,為進一步做好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商務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管理目錄》《特定國家(地區)目錄》進行調整,將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國家(地區)目錄》,並單獨增列針對上述3個國家的13種易製毒化學品。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向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學品的,應按照《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申請許可,向其他國家(地區)出口無需申請許可。
作為落實2025年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的舉措之一,日前,商務部、海關總署已發布公告稱,2025年第55號、56號、57號、58號,及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61號、62號暫停實施。即2025年11月7日開始至2026年11月10日,對含有中國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對稀土相關技術、對超硬材料相關物項等多項出口管制措施暫停。另,2025年11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46號第二款暫停實施,即「原則上不予許可鎵、鍺、銻、超硬材料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對石墨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實施更嚴格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暫停實施。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指出,目前中方已暫停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並放寬了對美出口的相關兩用物項及多項稀土管制措施。自中美兩國元首達成共識以來,中方迅速、全面地出台上述調整方案,其核心目的在於落實共識,這也反映出中方「言必行、行必果」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