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定需綜合論證

  劉予涵 學研社成員、傳媒人、政策分析師

  隨着香港教育局修訂「本地生」定義,明確持受養人簽證來港的學生須居港兩年方可申請資助學額,近年來圍繞開放人才政策所引發的關於本地學生權益和財政公平的爭議,終於告一段落。

  筆者完全贊成此次修訂。數據顯示,2025年香港文憑試以外地課程自修生身份報考的人數,增至2021年的13倍,超過2,500人,佔總報考人數比例更是2012年以來最高。更有內地中介和教育機構利用此政策漏洞鼓勵「考試移民」,把「無需來港即可享受香港福利」作為賣點招攬生意。這不僅在財政倫理角度在任何社會都不可接受,而且背離了「吸引人才來港、留港」的政策初衷。倫敦紐約不可能,北京上海更不允許,怎麼在香港就可以?公共財政有限,要將資源留給真正扎根本地的人才。想像一下,如果這些鑽政策漏洞的人,所在的城市出現了一群不在本地生活卻享受本地資源的人,相信他們也會要求同樣的政策改革。

  漏洞及時填補,為時未晚。特區政府之所以在2022年底推出「高才通」計劃,是為應對社會運動和疫情的雙重打擊下,香港人口流出的局面。很明顯,特區政府希望盡快帶動人口回升,民間於是出現了類似「不來港生活」與「買保單續簽」的各種方案。不僅引發關於社會公平的爭議,亦潛在令財政資源流向了投機者。

  令人欣慰的是,香港制度中的糾錯機制依然奏效。在「考試移民」手法曝光後,包含家長、學生、校長等社會群體發起投訴,立法會議員發起質詢,媒體跟進報道,政府檢討政策,最終通過社會各方面合力堵塞了漏洞。尤其在社會已出現為高才爭取「特殊待遇」的強大游說力量時,這種理性、務實的政策邏輯更顯重要。以上這些都是一個社會健康運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