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資產繼承又一奇案
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娃哈哈是內地擁有數百億資產的飲料企業集團。近日,香港高等法院一紙禁制令,揭開了該集團最隱密的家族傷疤,掀起一場內地與香港的法律拉鋸戰,當中牽涉家族財富傳承、家族內部權益、宗氏家族、員工持股、境外信託、外匯出境、離岸賬戶與國有資產流失等領域。
此類家族爭產案披露的故事情節,往往連專業的電視編劇也嘆為觀止。根據已披露的法庭文件及判詞,宗馥莉是娃哈哈創辦人宗慶後與元配施幼珍所生,3名原告則屬宗慶後與娃哈哈前高層杜建英所出。
爭產案對簿公堂,由宗慶後去年初重病入院立下的多份遺囑及手寫文件所引致。根據訴訟內容及原被告雙方承認的事實,宗慶後於2024年2月2日立下兩份遺囑,其中一份涉及境外資產,另一份涉及內地境內資產,受益人包括女兒、元配及母親,而且當中再沒提及其他人物。然而,宗慶後同一天原來還簽了另一份文件,內容是委託宗馥莉代持一間海外離岸公司的滙豐賬戶資產,用來為前述同父異母三弟妹及其子女設立3個境外信託,「進行固定收益投資,只就利息收益進行分配」,並未有標明具體金額。宗慶後生前為此公司的唯一董事,死後由宗馥莉接任。不足一個月後,宗慶後便因病離世。到3月14日,宗馥莉與宗氏三弟妹簽訂書面協議,承諾開展設立信託工作,以換取三弟妹認可和不挑戰遺囑安排。
兩地官司的導火索,源自2024年5月一筆款項從滙豐銀行賬戶轉出。三弟妹分別入稟杭州中院,後改由浙江省高院受理立案,控告宗馥莉未經授權指令財務人員將賬戶內約110萬美元轉至杭州某貿易公司,構成「惡意侵佔遺產」。請求判令把滙豐賬戶資產確認為信託資產,並履行相關責任和賠償損失。同步向香港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宗馥莉繼續處置或處理該批資產。案情跌宕,下周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