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速車型應提高規管級別

  劉予涵 學研社成員、傳媒人、政策分析師

  利物浦前鋒、葡萄牙國腳迪亞高·祖達(Diogo Jota)車禍逝世的新聞讓世人震驚。近日,世界足球圈都在悼念這位為國際足壇創造無數精彩瞬間的球員。雖然事故仍在調查,但西班牙國民警衛隊透露,事故極有可能是由超速導致,於是輿論焦點開始轉向對交通安全的反思。

  事故發生時,祖達駕駛林寶堅尼(Lamborghini)跑車失控留下百米胎痕後,衝出馬路翻滾起火。揸過超跑的朋友都會知道,超跑和普通汽車在油門反應、方向盤靈敏度等方面都有很大分別,體驗完全不同。普通汽車揸得好不代表超跑也能揸得好,兩者有很大差距。

  另外,超跑為了追求極速,捨棄了一些安全性設計。例如車身碰撞安全、底盤調校、駕車視野、輪胎防爆等等,所以駕駛超跑需要很强的操控能力和優質的路面條件。然而很遺憾,祖達此次路過的區域路況很差,又是深夜,而且跑車據報道也是租來的,估計操控亦並不熟悉,多種因素疊加最後釀成慘劇。然而,這都只是偶然情況嗎?

  實際上,本港道路條件亦不優越,雖路面平整,但路窄彎道多、山路多,高速駕駛易出事故,這也是全港道路最高限速每小時僅110公里的原因之一。然而,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極速車型會越來越多的出現在香港道路上。首先,如今社會富裕,有能力購買超跑的人群在擴大。其次,也是最迫在眉睫的是,電動汽車打破了傳統油車發動機-變速箱-傳動裝置的加速邏輯,直接通過電機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大大降低了實現極速的門檻。現在甚至售價20幾萬的車型就可以達到超跑的加速能力。要知道本港2024年電動車佔整體新登記車輛比例超過七成,已成為全球電動車滲透率最高的地區之一。那麼如何防止此類車型危害香港道路安全就成為了十分現實的問題。

  筆者認為,香港可考慮立法對於極速車型設置額外駕照類型,駕駛者須通過嚴格測試才可上路,保證此群體有足夠高的操控能力。另外,對於電動車,可立法授權政府與車企合作,對持普通駕照的車主限制極速功能,避免由於失控造成事故。

  當然,道路安全立法需嚴謹論證,最終方案需社會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