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BB草案」對中國新能源產業影響(一)

  赫能咨詢資深研究員

  2025年5月12日,美國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投票通過了「一項偉大而美麗的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以下簡稱「OBBB草案」),這項OBBB草案旨在通過綜合性稅收政策調整和產業保護措施,實現「重振美國家庭與工人經濟」,「發展農村與主街經濟」和「確保美國優先」三大目標,同時,OBBB草案也提出了一系列關於清潔能源政策和電動車激勵機制的政策調整,包括提前終止多項由《通脹削減法案》(以下簡稱「IRA」)推出的長期稅收抵免、縮短優惠期限,這些調整會導致新能源企業出海美國市場、向美國市場客戶銷售產品的優勢降低,對新能源企業在美開展業務造成巨大衝擊,本系列文章試對此進行分析。系列文章之一、二為對OBBB草案政策解讀,之三分析對中國新能源產業的衝擊與挑戰。

  終止電動車消費稅抵免

  根據美國現有規定,符合特定條件的納稅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可享有最高7,500美元的聯邦稅收抵免,其中3,750美元取決於電池關鍵礦物來源,3,750美元取決於電池組件的生產地,該等電動車消費稅抵免優惠有效期至2032年12月31日。

  但是,OBBB草案一出,以上稅收抵免優惠期將提前至2025年12月31日結束,比原計劃提前整整7年。也就是說,自2026年起,無論車輛產地或電池成分,消費者構成不再享有聯邦稅收抵免,顯著削弱了IRA推動電動車市場的激勵。

  根據美國現有法律規定,在美國生產特定光伏組件、風能組件、逆變器以及符合條件的電池組件及關鍵礦物等特定相關產品的製造商可以取得一定額度的稅收抵免,其中適用於電極活性材料、電池芯及電池模組(不含關鍵礦物)的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於2032年12月31日終止,關鍵礦物生產的抵免額是永久性的。此外,製造商還可以將該等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額出售給非關聯納稅人。

  調整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

  OBBB草案逐步取消該等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具體而言,其要求自2027年12月31日起終止針對風能組件的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並自2031年12月31日起終止所有其他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比原定有效期提前一年,且自2027年後禁止製造商將其多餘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額出售給第三方,從而以交易機制變現,該等調整可能降低清潔能源製造項目的長期收益預期。

  此外,OBBB草案對先進製造業生產稅收抵免也進行了更嚴苛的限制,除與上述「清潔能源電力生產與投資稅收抵免」相同的三項限制外,還新增了一項限制:即如果組件是在與受限制外國實體的許可協議下生產的,且該協議的價值在OBBB草案頒布兩年後的納稅年度超過100萬美元,則不允許享受抵免。這也意味着即使中國新能源企業透過合資或技術授權模式在美設廠,其合作工廠仍可能因「與中國企業的關聯」而被排除在補貼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