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不設門市 外賣自取「中伏」

  撤單投訴增近5倍 消委會促合理時間內可退款

  外賣平台方便不少市民生活,但新興行業仍有待完善規管。消費者委員會昨日發表的《選擇》月刊顯示,今年首5個月的相關投訴達971宗,按年增1.3倍。當中與取消訂單有關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增近5倍。有消費者在落單後1分鐘內取消訂單,但不獲退款。有餐廳雖設「外賣自取」選項,卻無實體門市,消費者無法到店取餐,退款卻困難重重。另有訂單送餐時間延誤近1小時,平台卻以錯誤紀錄為由拒絕補償。消委會促請平台提高資訊透明度,清晰界定「已接單」及「已出餐」,並設立合理時間內可退款機制。

  《選擇》月刊顯示,外賣平台投訴持續高企,取消訂單問題尤為突出。消委會數碼市場發展與資訊科技小組主席潘釋正表示,過去三年,消委會每年均接獲逾千宗外賣平台的投訴,今年首五月則錄得971宗投訴,其中取消訂單的投訴達272宗,較去年同期47宗激增近5倍。消費者常因無法得知餐廳接單或備餐狀態,導致「取消訂單不獲退款」爭議。

  投訴人溫小姐透過外賣平台點餐並選用「外賣自取」,按平台提供地址前往指定商場取餐,卻發現餐廳地址有錯,原來該店並無門市。投訴人遂致電餐廳查詢,電話號碼亦無效,向平台求助僅獲回應「無法聯絡餐廳」,並以「餐廳已接單」為由拒絕退款,僅賠償10元優惠券。溫小姐認為平台未盡責審核餐廳正確資訊,要求退款及改善服務。

  經消委會調停,餐廳承認僅線上經營,已更新聯絡電話並要求平台移除「外賣自取」選項,外賣平台最終全額退款。

  潘釋正建議,消費者下單前應仔細核對訂單詳情,包括食物、價格及自取地點,截圖點餐內容、預計送達時間等作憑證。遇到送錯、漏送或食物傾瀉等問題,應拍照留證據,保留收據及對話紀錄,盡快聯絡平台。如平台無熱線,可透過線上客服或電郵聯繫,交涉無果可向消委會求助。

  另一投訴人楊先生在某平台下單後才發現點錯食物,1分鐘內馬上申請取消訂單,但3分鐘後被平台以「已出餐」為由拒絕退款,並且不派送食物。楊先生7分鐘後聯絡餐廳,餐廳僅建議他聯絡平台。他質疑店方能在3分鐘內成功出餐不合理,要求出餐證明,平台以「內部商業資訊」為由拒絕,並指條款規定僅未接單前可退款。

  外賣平台回覆消委會時強調,餐廳當時已接單並消耗食材備餐,而消費者下單前亦應確認訂單內容正確無誤,故拒絕退款。潘釋正批評,平台與餐廳資訊不透明,退款機制形同虛設。消委會與平台交涉未果,建議楊先生尋求法律意見。

  籲明確界定「已接單」及「已出餐」

  潘釋正表示,消委會促請外賣平台明確界定「已接單」及「已出餐」等關鍵狀態定義,避免消費者「餐財兩失」。他建議參考內地外賣平台做法,設立合理時間內可無條件取消訂單並退款的機制。

  此外,消委會總幹事一職懸空逾一個月,消委會昨日表示,將於本周內公布新任總幹事誰屬。據悉,職業訓練局副執行幹事沈朝暉為潛在繼任者的熱門人選,招聘程序已進入商討聘用條件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