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口岸爆炸案專家作供 指TATP可製簡易爆炸裝置 單位檢高效炸藥 50米內殺傷力大

●控方傳召爆炸品專家指現場宏創方搜獲的三過氧化三丙酮高性能炸藥。圖為大角咀必發街宏創方。資料圖片
●控方傳召爆炸品專家指現場宏創方搜獲的三過氧化三丙酮高性能炸藥。圖為大角咀必發街宏創方。資料圖片

  8人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昨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七十二天審訊。控方傳召爆炸品專家、署理高級警司李展超作供。李的專家報告指,在宏創方現場搜獲的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高性能炸藥,可用作製成雷管,另在現場檢獲鋁粉和57公斤硝酸銨,兩者無須化學程序,只須簡單混合便可製成炸彈,但須使用雷管或助爆管引爆;足以對50米內的人或建築造成損害,會產生熱力、爆破、衝擊和地面震動,實際傷亡須視乎環境,但必定會造成多人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李展超的專家報告指,現場材料可製成以高性能炸藥為主體的簡易爆炸裝置,只須以硝酸銨為主體及使用TATP製成雷管,連接上電路板、電池和電話卡等;當電話卡透過網絡接收訊號,電路板會啟動電池及點火器,燃點對熱力非常敏感的TATP雷管去引爆硝酸銨主體,作為連鎖爆炸的最後一環。

  硝酸銨起火溫度達1000度難撲滅

  警方在現場起出約57公斤硝酸銨,李展超指硝酸銨受《危險品條例》監管,一般管有量不可多於25公斤,而工業用亦不可管有逾50公斤,硝酸銨一旦起火,溫度可高達1,000度及極難撲滅,如果超出條例監管分量,造成大火的風險非常高,起火過程中更可能發生「大爆炸」;惟李展超指出如果要引爆硝酸銨,須使用TATP雷管,因為硝酸銨較為穩定。

  李展超續供稱,現場搜獲約31克TATP,用於引爆硝酸銨是「足夠有餘」,而TATP本身是僅次於軍用級別的高性能炸藥,其製作過程非常繁複,牽涉化學過程、冷凍、吹乾及待其產生結晶,才能夠製成少量TATP;TATP威力強大,「一個正常人揸住少量引爆,手指或者手掌都會即時炸斷」。

  國際公認TATP別名「撒旦之母」

  李展超指,TATP因其危險性及威力,在國際公認的別名是「撒旦之母」,而且除了熱力和火焰,衝擊亦足以引爆TATP,例如用鎚擊打TATP,即使正常力度亦足以引爆;而現場搜獲的TATP存放在一個膠袋內,這種儲存方式很容易引起爆炸,一旦被擠壓碰撞便有機會爆炸。控方問如果炸彈被加入鐵釘,會有什麼效果。

  李展超稱可以增強殺傷力,鐵釘會隨爆炸氣流飛出,「如果係人,會直接插入去或者打穿佢」。控方展示從被告李嘉濱手機擷取的一張相片,相中可見一個疑似炸彈物體上有膠紙包着鐵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