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第三被告稱同黨曾想遊行時炸警車

  8人涉及2020年初的醫院及口岸爆炸案昨在高等法院進入第四十七天審訊。案發時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警員沈鴻源繼續圍繞第三被告吳子樂作供,指在首次錄影會面中,吳稱同案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張家俊與身份不詳的「蕉」涉及明愛醫院爆炸案,他本人則負責協助「山雞」在宏創方搬運製造「煙霧彈」的硝酸鉀,而張家俊曾稱想在遊行時炸爛警車,要求吳協助逃走。

  沈鴻源供稱,2020年3月7日拘捕吳子樂後,翌日清晨帶他到油麻地警署進行首次錄影會面。就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爆炸案,吳供稱「五飛」何卓為、「山雞」李嘉濱、張家俊(西瓜)和「蕉」涉及事件,該「煙霧彈」的接收器是由張家俊製造。吳本人曾協助「山雞」由宏創方10樓單位搬「KNO3」(硝酸鉀)到5樓單位,又講述當日「山雞」和「五飛」在503室花數小時「煮」煙霧彈的過程,後來由「山雞」放置到明愛醫院。吳指該主意是由張家俊提出,目的是給予醫護壓力及促使罷工。

  指「五飛」是重要人物

  吳供稱,透過Facebook認識「五飛」,並在中文大學開班教自衛術時首次與「五飛」見面,其後「五飛」帶他到宏創方503室認識「山雞」、張家俊和「蕉」,後因「搣時潘」在Facebook披露「五飛」資料,他才得悉「五飛」姓名是何卓為。

  吳指張家俊曾稱「想整啲爆炸品」,在「公眾聚集遊行示威嘅時候使用」,例如在彌敦道等地方「想炸爛架警車」,張家俊要求他「諗點樣可以順利逃走」。吳又稱他認為「五飛」和張家俊對事件了解最多,「五飛」是「一個重要嘅人物」。

  在2020年3月8日第二次錄影會面中,吳稱對1月28日深圳灣口岸爆炸案「完全唔知情」。至第三次錄影會面問及2月2日羅湖港鐵站爆炸案,吳稱他當日凌晨曾依「五飛」和「山雞」指示,把裝有兩個爆炸品和接收器的背囊放到楓樹街遊樂場公廁內,另一名男子前來拿取。吳稱爆炸品是「煙霧彈」,其中一個是在明愛爆炸案中剩下,另一個於當晚才製造,並加入硫磺和鋁粉,但該爆炸品最終沒有爆炸,否則「相信會炸爛幾張櫈」。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