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效率/議員倡夥社區組織推進劏房登記
政府自2022年1月起,對「劏房」實施租務管制,當中包括規定業主須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政府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房屋局回覆《大公報》表示,截至11月底,差餉物業估價署已處理了45485份表格AR2,2023年收到的表格AR2的數目,較2022年全年增加36%,2024年目前收到的表格AR2數目仍然保持增長趨勢,期望今年收到的AR2數目可達近50000份。
政府早前估計,全港現有11萬個劏房單位。立法會議員林筱魯認為,租賃通知書表格實施至今超過兩年,但登記量仍不足總數的五成,情況不算理想。他並認為,全港劏房實際數量不只11萬個,尤其是非法劏房或更隱蔽的劣質劏房。
林筱魯認為,如果要增加規管效率,政府應該與一些長期服務地區的組織合作,這樣才能更進一步掌握劏房的實際數量及位置,推進劏房登記數量,以及了解實際社會情況。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2月20日,該署已就違反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成功檢控486宗個案,共涉及420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34800元,合計總罰款共1098610元。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AR2;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即要求租客支付的次期租賃租金超過《條例》所准許的最高租金款額)。\大公報記者 伍軒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