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 活/葉縣縣衙 明鏡高懸\潘 少
尚未踏進大堂,就能看見巨幅匾額「明鏡高懸」──傳說秦宮有方鏡,能照見人的五臟六腑,鑒別人心邪正。典出《西京雜記》卷三。後用於比喻官吏辦事明察無私,執法公正嚴明。
葉縣縣衙位於河南平頂山市葉縣的鬧市區東大街,是中國現存唯一一座明代縣衙,二○○六年被列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國古代行政權與司法權不分離,縣衙作為古代縣級地方官員行使權力的場所,最能體現當時的地方審判文化。
縣衙建於明代洪武年間,主要建築為硬山式磚木結構,坐北朝南,佔地將近一萬七千平方米,規模着實宏大。整套建築由中軸和東、西兩側副線上的四十一個單元、一百五十三間房屋組成。大堂、二堂、三堂、獄房、廚院、知縣宅、大仙祠、虛受堂、思補齋等主體建築一應俱全。
往裏走,看到大堂兩旁的廊柱上寫有「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以及「山色壯金銀惟以不貪為寶,江流環鐵石居然眾志成城」兩副楹聯,不禁感慨,從古至今,公正司法、廉政為民都是上至朝廷、下至百姓的期望,官吏則更應以此自勉。
葉縣縣衙作為當地最熱門的旅遊打卡景點,也與時俱進地提供了「劇本殺」,讓遊客可以沉浸式體驗古代判案的大致流程。百姓在門外擊鼓鳴冤,通過班房傳遞消息給知縣,穿過儀門東側的小門,通過甬道進入大堂,在跪石處報上姓名,然後在大堂中站立受審。
「『古代珍貴文物』只是其標籤之一,而葉縣縣衙最值得銘記的,是其特有的明代法治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