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巡查商住舊樓 發逾五千「消除危險通知」
【大公報訊】記者古倬勳報道:今年華豐大廈5死40傷的三級火,令本港舊樓消防安全問題備受關注。消防處進行特別執法行動,截至7月尾已在約700棟火警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發出逾五千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目標是今年內完成巡查約1000棟樓宇,消防將對264張未有遵從的通知書作檢控。
年內將主動巡查千棟舊樓
因應今年華豐大廈5死40傷的三級火,消防處進行特別執法行動,目標在今年內主動巡查本港約1000棟火警風險相對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大部分位於油尖旺、深水埗和東區,截至今年7月底,消防處已在約700棟樓宇進行約6900次主動巡查,發出逾五千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1600張及1430張分別涉及防煙門被楔開及防煙門損壞,836張涉及阻塞逃生途徑,處方計劃就264張到期而未能遵從的通知書作檢控。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執行至今,截至今年6月底,消防處及屋宇署已巡查超過11000棟目標樓宇並發出逾30萬張消防安全指示,要求進行改善工程,並對有困難的業主加強支援,包括安裝直接泵水設計的喉轆或消防栓系統幫助未能安裝水缸的舊式樓宇、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向住戶講解法例,以協助他們盡快完成指示要求,以及在5月公布「曾成功完成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註冊承辦商名單」以供市民參考。
首半年檢控達去年全年3倍
消防處透過收緊處理延長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時限的申請,在今年首6個月已對超過1000宗到期而未能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個案作檢控,是去年全年的3倍。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翁錦雄說,一般來說指示的期限是一年,在到期後消防會因應不同個案,考慮大廈有否盡力完成安全工程酌情處理,若一棟舊樓已收到指示長達多年但仍未能達成業主共識,消防在提供支援及協調後仍未能完成改善工程,便會作出檢控。
此外,《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修訂通過後消防處可幫助無能力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代辦工程,以及對有能力維修卻不遵從消防指示的業主加強罰則,提升阻嚇力,促使業主完成改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