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銜接/灣區執業律師 橋樑作用更突出
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對此,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律師禤孝廉表示,樂見國家不斷推動涉外法治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將有更多發揮空間。禤孝廉認為,香港在調解中在香港行之有效的普通法,其原則、方法和經驗可讓內地借鑒及參考,讓內地法律改革作出啟示,取長補短,讓國家法律改革更完善。
禤孝廉數年前北上在前海的聯營律所工作,並通過考試,獲得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他表示,在前海執業數年,深切感受到內地非常積極汲取香港在仲裁和調解方面的法律框架的經驗,制定中國式仲裁和調解法律。大灣區更是積極推動建立強勁的涉外法治工作團隊,國際商事法律人才培養及交流作了大規模實踐,方便銜接國際,有利中國企業走出去,海外企業走進來。
在他看來,內地通過借鑒香港在仲裁和調解方面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兩地合作及交流能夠銜接國際仲裁規則,亦能提升自身的信譽度,吸引重視爭議解決機制的外國投資者,讓大灣區確立領先國際的地位。他有信心,在國家法治改革中,大灣區律師能發揮連接內地、香港及世界的橋樑和窗口作用,構建我國對外開放重要功能,鞏固國際社會信心,發展內地的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大公報記者李望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