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12項基本信念 維護國安居首

◆新版守則訂明公務員須恪守12項基本信念。 資料圖片
◆新版守則訂明公務員須恪守12項基本信念。 資料圖片

◆楊何蓓茵昨日表示,更新版守則清楚說明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 影片截圖
◆楊何蓓茵昨日表示,更新版守則清楚說明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 影片截圖

  新版守則已生效 分階段展開解說培訓

  香港特區政府昨日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即時生效,所有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等均須遵守。更新版守則訂明公務員須恪守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等十二項基本信念,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全面配合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調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特區政府會分階段展開宣傳、解說及培訓工作,提升公務員對守則的認識,致力加強公務員的國家安全意識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更新版守則述明,公務員須恪守十二項基本信念:一是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二是以民為本;三是熱心公共服務;四是盡忠職守;五是堅守法治;六是廉潔守正;七是政治中立;八是專業精神;九是團隊精神;十是效益為本;十一是績效問責;十二是保密原則。

  政治中立前提 效忠國家和香港

  同時,更新版守則強調了公務員應按常理行事,注意自己的行為,確保與守則要求相符且切合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的操守準則,包括充分顧及可能對公務員隊伍、政府的管治或聲譽產生的影響等。

  對公務員政治中立過去被人曲解為不需要支持特區政府等,更新版守則強調,公務員擁護「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全力協助行政長官有效施政以及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政策立場是理所當然的,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

  禁止拒絕拖延消極執行政策

  守則強調,所有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絕不能因為自己的政見而選擇性地拒絕、拖延或消極地執行他們個人未必認同的政府政策 ,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致使他人對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的態度。

  楊何蓓茵昨日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更新版守則清楚說明公務員在香港特區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並列出了12項作為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是公務員的日常工作、決策和行為的重要指南,重點內容包括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以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建的特區憲制基礎和秩序,落實好「愛國者治港」原則,堅決維護國家安全,以配合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她表示,國安條例已經生效,守則中闡述了條例有關部分,說明公務員必須全力盡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責任。

  楊何蓓茵強調,從今以後,更新版守則成為了公務員隊伍的核心價值,所有公務員均須熟知和遵從守則的內容。而在未來一段時間,特區政府將展開守則的宣傳、解說和培訓工作,確保公務員能準確掌握更新版守則的精髓,使公務員以盡忠竭誠、砥節奉公的精神,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另外,楊何蓓茵指,她昨日已向全體公務員發出便箋,重點介紹國安條例中公務員及其他政府僱員在日常履行職務時尤其需要注意的規定,包括須向在香港特區的負責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任何部門、機關及其人員,及時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配合、支援和保障、保護國家秘密等。

  新版公務員守則摘要

  ◆必須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以身作則

  ◆應注意自己的行為,充分顧及可能對公務員隊伍、政府的管治或聲譽產生的影響

  ◆須忠於在任行政長官及其所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

  ◆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

  ◆在任何情況下不可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香港特區政府施政的活動

  資料來源:《公務員守則》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