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配套不足 車主冀優化充電網絡


  【大公報訊】記者葉浩源、古倬勳報道:政府日前(28日)在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延長電動車新車主和「一換一」計劃的寬減首次登記稅期限,繼續為車主更換電動車提供了誘因。雖然電動車正逐漸取替燃油與混能車,但充電設施配套供不應求及便利性不足的問題仍然存在,加上各公私營充電停車位陸續按「用者自付」原則開始徵收電費,或會影響車主更換電動車的意慾,窒礙政府實現2035年前停止新登記燃油與混能私家車,以及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此外,有的士業界反映電動的士同樣面對充電設施配套不足等問題,建議政府增加電動的士的充電站,以及提供非電動的士專用充電站例如政府停車場和商場等的電費優惠。

  政府銳意落實綠色出行,積極推動電動車及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發展,《財政預算案》再延長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減安排的期限兩年至2026年3月31日,並調低寬減額上限,電動商用車等則繼續獲全數寬免。政府提供優惠予私家車主轉用電動車的政策行之有效,現時本港售出的每10輛私家車當中,至少6輛皆為電動車。

  惟車主要不要換電動車,很多時仍在糾結於充電設施配套,能否符合實際需要,例如住所或工作地點附近,有沒有足夠及便利的充電停車位等,也有不少已更換電動車的車主,因充電泊位不足或為了「慳電費」,需特地駕車前往較遠的充電點為座駕充電。

  鼓勵油站加裝快速充電器  

  本港電動車數目約有7萬多輛,政府估計下年電動車數目將達8萬輛。不過,目前分布全港18區供公眾使用的電動車充電器,只有約8000個,而設於私人屋苑停車場的則已批出超過7.8萬個相關停車位,當中亦只有逾3萬個已落成使用,無論公或私的充電位均供不應求。至於電動車充電電費,政府停車場電動車免費充電服務會陸續終止,相關服務會進入市場化階段,其中葵芳和堅尼地城停車場已於去年12月底實施徵收充電費用,分別為每小時19元及21元,而餘下72個政府停車場的逾1400個中速充電器亦會逐步實施充電收費。

  為了解決電動車的龐大充電需求,政府推出多項政策應對,包括就「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已批出約35億元,以資助全港約700個私人屋苑停車場,加裝約14萬個充電位。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早前表示,未來所有新建的樓宇停車位,充電的基礎設施將為標準設備。此外,領展、房委會及其他商業機構等亦已宣布,計劃為旗下的停車場提供電動車公共充電站,預計有關停車場提供的充電設施在未來數年將增至逾2萬個。

  另一個擴展電動車充電網絡的重點是在油站能夠讓電動車充電。因應政府推出的優惠政策,包括提供短期續租及豁免因應安裝充電器需修改契約的應繳地價等,鼓勵油站營運商轉型為電動車充電站或加裝快速充電器,並將於今年內進行招標,預計現有油站可於下年內加設約100個快速充電器,有助紓緩公共充電站的不足。透過上述措施多管齊下,達到政府去年在施政報告中,定下於2027年年中前,將公共和私人充電停車位總數增至約20萬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