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居屋淪炒賣工具 議員促收回單位

  上圖:地產代理帶記者參觀放售單位,可見單位空空如也,沒有裝修,是清水樓單位。右下圖:單位廚房及廁所保持原裝交樓狀態,明顯已丟空兩年。左下圖:涉事單位近日放售,開價250萬元,較房委會售價高兩成。
  上圖:地產代理帶記者參觀放售單位,可見單位空空如也,沒有裝修,是清水樓單位。右下圖:單位廚房及廁所保持原裝交樓狀態,明顯已丟空兩年。左下圖:涉事單位近日放售,開價250萬元,較房委會售價高兩成。


  居屋淪炒賣工具!大公報記者近日揭發粉嶺一個放售居屋單位,業主收樓兩年來從未入住,代為出售的地產代理更明言有關單位一直丟空,屬完全無改動的「清水樓」單位。代理又聲言兩年後的今日以250萬元放售,賺取約兩成回報並不算貪心,更叮囑買家睇樓拍照不能放上網,以免業主有麻煩。

  有關注團體直指居屋為一些收入不足購買私樓、又不合資格申請公屋的基層市民提供置業階梯,卻淪為炒賣工具,實為浪費社會珍貴資源。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房委會雖然可按相關居屋買賣協議收回單位,惟多年卻是「零收樓」,早前雖已延長居屋禁售期以堵塞漏洞,惟仍有炒賣情況出現,希望當局能加大力度懲處違例業主,以收阻嚇作用。/大公報記者 余風、蘇荣(文) 盧剛昌(圖、視頻)

  「都空置了兩年,什麼都沒有用,業主214萬買回來,250萬賣都不算太貪心!單位未住過,房署交出來怎樣就是怎樣!不過我們都不會將相片放上網,都是私底下才會傳給你。」日前大公報記者發現粉嶺山麗苑一個385平方呎居屋單位在網上放售,即佯稱買家前來睇樓,地產代理便透露該單位的背景。

  山麗苑於2021年底開始收樓,自早前兩年禁售期相繼屆滿,陸續有單位在第二市場出售。然而,根據業主與房委會簽訂的買賣協議,有關物業需由業主及名列同一申請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但據知不少炒家購入居屋單位後直接丟空兩年,至禁售期完畢即放售套現。

  代理:單位不可拍照放上網

  「什麼都沒有,真是什麼都沒有,夜晚就不能來看,燈都沒有。」記者進入該單位,看見空空如也,完全沒有裝修,地板也是水泥地,確實為清水樓單位,相信丟空近兩年。有關代理還細心地向記者介紹該單位沒有相片介紹,網上廣告也只是文字的表述,要求記者如拍照不要放上網,他及後會將相關相片私下傳給記者。

  其間記者向有關代理查詢,若被房屋署發現該清水樓單位,會否對買賣造成影響?代理強調不會對買家造成任何問題,並指有關單位十分搶手,「放售一、兩星期,我已帶三人前來睇樓。」他又提醒記者,現時已有大量綠表人士蠢蠢欲動,加上今年3月1日後成交的居屋能享受30年供款期,綠表人士更可借貸達9成半,令更多人有意上車,相信該類單位好快會成交。

  然而,根據網上成交紀錄,上址單位於2021年8月以214.84萬元成交,若業主成功以250萬元賣出,即在兩年賺到約36萬元,利潤近兩成。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房委會早年為堵塞漏洞設下時間上的限制,延長有關居屋禁售期,2022年及之後首次推售的居屋單位,由原本首兩年業主不得以高於原價在第二市場轉售單位,延長至首5年,而相關山麗苑的個案應仍屬舊制的兩年禁售期,因而出現有關情況。

  買賣協議列明作居住用途

  梁文廣同時提到,按出售居屋的買賣協議,居屋需作居住用途,而業主沒有入住屬違反協議。他又說房委會出售有關居屋後,應嚴格執行相關協議,遇違規情況,房委會應可收回有關單位,惟他直言過往甚少聽聞有此行動,「過往好少聽到,基本上未聽過會收回完全沒有用於居住用途的資助出售房屋。」

  梁文廣又指有類似居屋的新加坡,同樣設有類似的條款,早前揭發有出售的組屋沒有居住,並用以炒賣,新加坡的建屋發展局都會收回單位作懲處。他認為本港的房委會需進一步就有關情況向相關業主作宣傳,若業主購買後沒有居住,一直處於清水樓的狀態,房委會亦要收回有關單位之餘,並需設立舉報機制,加強執法,以收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