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守則更新 須效忠國家特區


  列12項基本信念諮詢5周 維護憲制國安置首位

  公務員事務局昨發出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列出公務員須恪守的12項基本信念,包括必須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盡忠職守及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等。局長楊何蓓茵強調,更新守則有兩大目標,第一是要讓公務員清楚理解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及秩序,以及在這基礎下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第二是要因應社會發展及回應市民期望,為公務員團隊訂定清晰的共同信念和操守準則,作為所有公務員在日常工作、決策和行為的重要指南。

  楊何蓓茵昨午聯同常任秘書長梁卓文及副秘書長張馮泳萍召開記者會,解說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諮詢稿包括引言、「一國兩制」、公務員宣誓和作出聲明的要求、公務員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公務員隊伍和政治委任制度、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獨立角色、結語等七個部分。 所有公務員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均需遵守《公務員守則》,這亦是聘書或僱傭合約中的要求,與現行安排一樣。

  在諮詢稿中,公務員基本信念由以往6項新增至12項(見下表),其中在「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內容中,諮詢稿提出公務員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角色和責任,包括必須具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意識,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並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楊何蓓茵指出,「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內容因其重要性而置於首位。

  在「盡忠職守」內容中,諮詢稿要求所有公務員須忠於在任行政長官及其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竭盡所能從速履行職責並協助行政長官及其主要官員制訂、推動、解說和迅速實施政策及行政決定,不可因自己政治觀點不同或個人喜惡而拒絕執行命令。

  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政策

  楊何蓓茵強調,公務員須主動認清自己身為行政機關的一分子,不可以公務員身份,在網上、社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批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惟這不應與公務員在內部討論時發表意見混為一談,她重申政府珍視公務員為完善施政而提出的意見。

  在諮詢稿的基本信念中依然保留了「政治中立」項目,要求「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公務員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履行公職時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聯繫或政治信念所影響。

  楊何蓓茵解釋保留「政治中立」字眼的原因,因留意到社會對於刪除及保留都有不同意見,強調局方一向重視「政治中立」背後的意思,不希望有人再曲解「政治中立」等同「不用支持政府」的意思。她強調公務員「要對政府、國家完全忠誠」。她相信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將會作為公務員的行為指南,令18萬公務員以同一套目標和價值觀,服務香港社會和配合國家的發展。

  公務員事務局即日起就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展開為期約5個星期的諮詢,直至2024年1月19日。局方會考慮收集到的意見,敲定更新版《公務員守則》的具體字眼,並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