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統一派位申請須知
1. 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選校不受學校網限制,可以向任何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某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可於9月21日至29日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申請。
■ 如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沒有屬意的學校,須在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1月26日期間,向教育局學位分配組遞交表格,示意參加「統一派位」。
■ 學校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會根據教育局制訂的準則分配學位,分為以下兩類:
類別一:為有兄 / 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 / 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提供的學位(此類別的申請人,必獲學校取錄)。
類別二:如類別一分配後有餘下配額,將透過計分方法分配學位。
■ 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
教育局提醒,無論有關申請是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以紙本遞交,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家長若同時向超過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 切勿網上及紙本遞交重複申請
家長切勿同時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和以紙本申請表為同一名子女遞交重複申請。另外,凡已接受直接資助計劃小學小一學位的學童,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
2. 統一派位申請
■ 統一派位選校表格分為甲、乙兩部。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家長可以在這個部分選擇不多於3間任何校網內的小學;而乙部則受住址所屬的校網限制,家長需依照意願將其學校網內可供選擇的小學排列先後次序,填入表格內。
■ 若家長曾為子女申請其網內某一小學的自行分配學位而未獲取錄,仍可將該小學列入其選擇之內。
■ 統一派位申請日期
如家長只準備為子女申請小一入學統一派位,則須在2024年1月26日或之前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以紙本申請表向教育局遞交申請。若以紙本申請,請將填妥的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交到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教育局學位分配組(小一入學)。家長請留意,教育局學位分配組將於今年第四季搬遷,有關詳情將適時於教育局網頁公布。
必須填寫子女真確居住地址
家長在填寫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居住地址時,必須填寫子女的真確居住地址。家長若提供虛假住址以獲取學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會作廢,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若遞交的申請涉及製造虛假文書或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的行為,根據刑事條例,一經定罪,分別可處監禁14年或可處監禁兩年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