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贊成18歲以下算兒童
強制舉報虐兒草案明辦公聽會 年齡「定高啲」可保護多10.7萬人
為加強對兒童的保護讓他們免受虐待,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已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立法會明日(周二)將舉行公聽會,聽取團體意見。3名分別來自醫療、教育及社福界的相關委員會非官方委員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過去數年疫情令高危家庭的環境更惡劣,或會增加虐兒機會,希望條例草案得以盡快通過,令公眾更關注並提高對虐兒的警惕性。對於條例草案建議把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而非根據部分法例定為16歲以下,他們均表示贊同,因16歲及17歲人士仍在校園且大部分心智尚未成熟,並指此舉可令該批為數合共多達10.7萬人可納入保護範圍內。◆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香港現時並沒有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強制規定,僅依靠社署於2020年發出的指引所載的程序,自願舉報該類個案。社署資料顯示,過去5年新通報虐兒個案數字介乎940宗至1,439宗,當中約60%施虐者是父母。為回應公眾對虐兒個案舉報不足的關注,特區政府於2021年7月成立跨政策局工作小組以探討就懷疑虐兒個案訂立強制舉報機制的可行性。
經考慮海外經驗及本地做法,工作小組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強制規定經常接觸兒童的指明專業人員如懷疑有兒童已遭受或正面對嚴重傷害的風險,必須盡快作出舉報,否則可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工作小組建議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世界衞生組織等國際指引, 把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人士。
疫情令高危家庭環境更惡劣
本身是香港大學兒科醫學院副教授的葉柏強委員日前表示,社署現時的舉報虐兒機制行之有效,大部分個案均有兒科醫護人員及精神科醫生跟進。不過,他指出近十多年本港虐兒個案數目呈升幅,一方面是社會的警覺性提高,同時也因為社會環境變遷,「疫情影響令高危家庭環境更惡劣,例如兒童如有專注力不足或讀寫障礙,卻缺乏學校支援,家長或難以應付。」
他續說,十六七歲屬被虐的最高危年齡群組,加上他們的腦神經及心智發展並非成人,「他們不應被放棄。」他相信條例通過後,能向潛在施虐者發出強烈的阻嚇訊息,從源頭減少虐兒行為。
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的鍾麗金委員指出,保護兒童重中之重,如何做好立法工作及完善機制至為重要。她強調,專業人員並非因為強制舉報機制才保護兒童,並相信待社署聯同相關部門擬備好「強制舉報者」指南以列明須舉報的情況後,同工會減少誤墮法網的憂慮。
她期望立法後能起阻嚇作用,有效降低虐兒數字;又相信初期舉報個案會較多,社署要考慮增加人手,「投資小朋友就是投資未來。」
冀提供培訓 釋除業界疑慮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總幹事李婉心委員認為,強制舉報機制可加強社會的保護兒童意識及起阻嚇作用,也是對同工的一種承擔。她同樣希望有清晰指引,令業界知道如何應對;又相信政府日後為強制舉報者提供有關識別虐兒個案、保護兒童及新法例規定的培訓,能釋除業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