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票控逾1700行人 多涉亂過馬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年首8個月致命交通意外達71宗,為最近3年最高紀錄,其中六成死者為行人,而亂過馬路和司機駕車時講電話分心等違規行為是釀成傷亡的主要原因。警方交通總部聯同各總區及道路安全議會等由8月13日至9月2日在全港嚴厲執法及宣傳教育,共票控1,785名行人及2,411名司機,結果證實行人過馬路亂象和司機駕駛態度是最常違規行為,違規司機則以職業司機佔多數。警方呼籲所有道路使用者都要時刻「專注、忍讓、守法」,減低交通意外傷亡。
交通總部警司(行政)黎小慧昨日表示,今年首8個月71宗致命交通意外,共造成71人死亡,較去年同期上升34%。在死者中,有六成、即44名是行人,其中65歲以上的佔27人。餘下27名死者包括11名電單車司機、10名私家車司機和2名乘客,以及4名踩單車市民。該類意外原因包括超速、危險駕駛及失控。
被票控者四分一為65歲或以上
黎小慧表示,交通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故警方圍繞行人安全專題採取兩個階段行動,其中首階段為教育與宣傳。由今年7月31日開始至8月11日,交通總部協同五大總區交通部、道路安全議會、香港交通安全隊,動員超過550名不同界別人員,在50多個地點進行教育及宣傳活動,向市民發放紀念品和宣傳單張,提高大眾行人安全意識。
執法階段於8月13日起至9月2日展開。警方在全港五大總區轄下21個警區、共174個人車繁忙地點嚴厲執法。針對行人違例事項,警方共票控1,785名違例行人,其中四分之一是65歲或以上市民,主要涉及亂過馬路。
警方根據統計分析,行人違規主要因為心急或貪方便,四分之三的違例者在行人過路燈仍亮住「紅公仔」燈號時衝出馬路。另一個亂象是,行人棄用近在咫尺的行人天橋或行人過路處,更有巿民會做出跨越數條行車線的險象。
警方相信不少行人低估車速和距離,抱着僥倖心態,以為跑快兩步就沒事,或者「人過我又過」,但實際上未必掌握車速同路面實際情況。
警方同時打擊駕駛者的不負責任駕駛行為,例如不專注駕駛、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行動中警方共票控2,411名司機,違規行為包括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不遵從路面標記及超速等,主要涉及職業司機,包括貨車司機和的士司機。
警方強調,發生意外引致傷亡可能會對當事人及家人造成一生影響,呼籲行人同駕駛者都要遵守交通規則,無論駕車或過馬路都要專心,不要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時刻保持警覺,減低受傷機會。
違例車輛和行人最常見犯規行為
2,411部違例車輛中最多犯規車輛:
◆輕型貨車、的士、中型貨車
最常見違規行為:
1.不專注駕駛(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等) (7%)
2.不遵從路面標記 (5%)
3.超速 (2%)
1,785名違例行人最常見違規行為
1.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75%)
2.沒有使用在15米範圍內有過路燈的行人過路處(11%)
3.沒有使用在15米範圍內的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7%)
4.其他的違例項目,包括疏忽過馬路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攀越或穿過欄杆橫過馬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