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意見/SPAC上市制度亟待改善
若要提振港股交易,新股發行(IPO)市場須改善。中意投資董事總經理羅卓堅建議,監管機構考慮將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開放給散戶買賣,相信可提升市場關注度,進一步激活市場。
羅卓堅解釋,近年港交所(00388)推出SPAC上市制度,為企業提供除傳統首次公開招股外另一上市渠道,但目前仍未接納散戶投資,與之相比,部分生物科技上市時沒有產品和收入,風險高過SPAC,散戶反而可以入場。
諾圻資本主席王幹文看好SPAC前景,認為內地科技企業數量眾多,部分企業短期內的上市融資需求難以滿足,香港SPAC可提供全新上市渠道。
籲開放散戶買賣
不過,港股SPAC仍有許多方面亟待改善。王幹文指出,SPAC上市港股迄今僅5隻,年內更無一家遞表。SPAC上市後成交低迷,股價幾乎均低於發售價,目前香港SPAC僅限專業投資者認購,並存在發起人利益過重,進場困難,預期回報低、目標公司隱性成本高等一系列問題,上市規則有改善空間。
羅卓堅建議,不應限於專業投資者參與交易,同時適當提升權證攤薄上限、進一步明晰SPAC發起人的資格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