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互「推波」 沙井滲漏搞逾年
申訴專員:若環保署食環署地政總署做好協作 數個月應搞掂
沒有公用污水渠的新界鄉郊地區,化糞池系統是新界村屋普遍採用的污水處理方法,惟不時會出現化糞池破損或滲漏,對環境衞生造成嚴重污染,亦可傳播疾病。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一項針對相關執管工作的主動調查報告,申訴專員趙慧賢批評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3個涉及的政府部門跟進相關投訴時,欠缺妥善的協作與既定的資料交換機制,且往往傾向轉介投訴予其他部門。有投訴人慘變「人球」,多番轉介一年多才根治問題。她敦促3個部門加強協作,互相補足,理順跨部門個案的權責及流程,並提出共10項改善建議,包括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為前線職員制訂行動指引等,均獲3個部門全部接納。◆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根據現行法例,針對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投訴,環保署可按《水污染管制條例》從是否有污染香港水體或排放污水至雨水渠的角度跟進;食環署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調查有否該條例指明的妨擾事故存在;地政總署則可從有關欠妥情況是否構成違反地契內的排污條款,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部門各自跟進 權責意見分歧
環保署在2016年至2022年接獲的1,958宗投訴中,超過60%同時涉及投訴其他部門,顯示大部分投訴屬跨部門個案。根據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所得,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對權責的意見分歧,跨部門轉介及跟進工作欠妥善,亦不清楚掌握其他部門可採取的行動及執管權限。部門之間亦無既定指引,訂明該類投訴在不同情況下應如何跟進,只按照自身對其他部門的工作的認識轉介及跟進投訴,以致個案在多番轉介仍未能有效解決問題。
公署引述一宗調查案例指出,2018年1月有村屋後巷的沙井淤塞,污水滲出問題反覆出現,惟該宗個案先後被轉介至食環署、分區地政處、環保署及建築署等跟進。環保署認為問題核心在於業主未能妥善維修,指地政處可按地契條款要求業主糾正;食環署認為屬沙井渠管設計問題,地政處應從渠管設計根治;地政總署卻指未有足夠證據確立違反地契,反認為個案涉及規管污水排放及環境滋擾問題,應由食環署及環保署負責執行。2019年4月相關部門才進行聯合視察,並確認沙井「出水口」設計阻礙正常去水,導致反覆滲出污水。
趙慧賢指出,每宗投訴個案的情況各有不同,不過,相信上述個案如能透過平台增強協作,可能只需數個月便完成處理。她續說,環保署及食環署較為着重能否按所屬法例自行執法,鮮有考慮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地政總署則只着重轉介投訴個案至環保署及食環署,未有充分發揮其執管角色。她強調,3個部門執管時各有局限,但同時各有解決能力,問題在於部門是否將專注力放在解決問題,抑或將專注力放在將投訴轉介其他部門解決。
逾40%鄉村未納污水收集系統計劃
雖然特區政府一直在全港各區鄉村建設污水收集設施,但現時仍有超過40%鄉村尚未納入鄉村污水收集系統計劃,該些鄉村在可見的將來仍需依賴化糞池系統處理新界村屋的污水,因此部門間的協作至為重要,「執法始終只是事後對策,更關鍵的是做好預防工作,避免問題發生。」
環保署回應指出,已按公署建議於本月初參與首次跨部門工作會議,商討及制訂部門之間的轉介程序、資料交換方式等工作,以提升跟進投訴個案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