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錦囊/港人北上置業 宜先查清匯款安排
港人向來熱衷於投資樓市,部分更會北上大灣區物色心頭好,然而匯款至內地的過程始終有一定困難,若選擇地下錢莊則面臨資金凍結、合法性等風險,如採取合法渠道又會遇見「有合同才可匯款,但付了首期才有合同」的死結,跨境買賣物業渠道不算通暢。不過,粵港澳大灣區投資分析師李海文表示,目前已有發展商解決「有雞先定蛋先」的問題,但過程中仍涉及多重的審批,港人入市前宜先向發展商及代理問清楚,長遠期望監管簡化流程,便利跨境投資與置業。\大公報記者 蔣去悄
「跨境匯款其實無小妙招」,李海文提醒投資者,現時合法的匯款途徑只有銀行,但每年最高僅可匯5萬元美金或等值外幣入境,不僅匯款額度有限,且只能用作生活開支,不可作購房用途。他並稱,內地相關部門並未向香港坊間的找換公司頒發合法的匯款牌照,更重要的是,如果對接的戶口存在洗黑錢的情況,「那麼(投資者)就有麻煩了」。
期望優化審批流程
除此之外,港人匯款到內地買新樓還面對「有雞先定蛋先」的問題,即銀行要收到認購書及網簽合同作為證明,才允許匯款,但發展商要收到首期付款後才會與買家簽署網簽合同,如此便陷入「銀行要有網簽合同才放錢,然而發展商要收到錢才會簽網簽合同」、買家若要「簽署網簽合同必需付全數首期款,但沒有支付首期又不能簽網簽合同」的死循環。
「有少部分的發展商已經打通咗港人匯款到內地買樓的死結」,李海文透露。具體而言,投資者在定購的同時與發展商簽署認購合同,隨後再簽署網簽合同,由於網簽購房合同均有獨立編號,因此銀行可據此核查買賣的真實性,待銀行方面確認後,雙方銀行可自行安排做匯款及結匯。
結匯完成後,資金流向有兩個方案,分別為直接轉入發展商戶口,或先進入投資者的內地個人戶口,再由個人戶口轉到發展商戶口。不過,現時該方案僅有少量發展商可提供。
「為何(這個方案)只有小部分發展商做,而未普及呢?」李海文解釋,原因涉及到發展商、市級住建局、外管局三方,希望有關部門能盡快打破困局,讓港澳市民到內地置業安心、資金得到保障,不要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促進跨境置業與投資
除買賣物業外,李海文還推薦投資者關注早前推出的「跨境理財通」渠道,其中南向通有助內地投資者購買港澳理財計劃或定存,北向通則協助港澳居民投資內地理財產品。他舉例道,有位內地朋友經銀行投資南向通,並藉此購買澳門定存,該理財產品不僅保本,且首次能提供5厘左右回報,投資獲利後的資金還可原路退回在內地的個人銀行戶口。
不過,跨境理財通現時不能用於投資物業,李海文希望,將來購買內地樓亦可納入該項安排。他並指,跨境理財通在市民之間不算流行,隨着大灣區經濟金融改革逐漸推進,內地與港澳資金往來愈發方便,投資者可考慮更多參與,「如果大家睇好國家及大灣區的未來市場,應嘗試參與國家發展,也可從中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