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 20周年/CEPA予港銀准入待遇 完善跨境金融服務

  圖:2017年,東亞銀行聯席行政總裁李民斌(前右)出席東亞前海證券揭牌開業儀式,獲前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局長焦津洪(前左)頒發「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圖:2017年,東亞銀行聯席行政總裁李民斌(前右)出席東亞前海證券揭牌開業儀式,獲前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局長焦津洪(前左)頒發「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CEPA的實施為香港整體經濟和金融業帶來了廣闊的發展空間。東亞銀行聯席行政總裁李民斌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回顧20年前,香港經歷了亞洲金融風暴和全球科網股爆破的衝擊後,更遇上SARS疫情,本地經濟陷入衰退,CEPA正是中央政府在這艱難時期為香港推出的重點經濟支持措施,帶領社會及民生走出低谷。」他指出,未來香港可擔當好「超級聯繫人」,吸引企業來港設立機構,再透過香港獲得CEPA框架下進軍內地市場的各種優惠。\大公報記者 邵淑芬

  李民斌表示,香港製造的貨物在CEPA下享有零關稅優惠,大大提升港商進入內地市場的競爭力,同時推動兩地貨物和服務貿易,帶動金融服務和跨境商業活動蓬勃發展,讓香港整體經濟和金融業獲得巨大效益。至於金融服務方面,「CEPA給予香港銀行較其他外資更為優惠的市場准入待遇,包括:更大的業務範圍、較低的資本金要求、較寬鬆的審批條件、較高的持股比例等,有助香港銀行以『先行者』優勢捕捉內地市場龐大的發展機遇。」

  放寬業務及持股限制

  事實上,CEPA補充協議六及十分別於2009年和2013年簽訂,為CEPA的開放措施進一步擴容和優化。「就銀行業而言,補充協議六容許香港銀行在廣東省設立『異地支行』(即毋須在當地設立分行,也可進行跨區設立支行),有利其快速擴大業務網絡,提升服務質素和效率。」

  李民斌續稱,補充協議十簽署後,香港銀行在內地的營業性機構,經批准經營港資企業人民幣業務時,服務對象可包括依規定被認定為視同香港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者在內地設立的企業,這有利香港銀行業擴闊內地客戶基礎,更好地開拓人民幣業務。此外,CEPA補充協議六及十亦對證券投資和基金管理業務作出放寬,讓香港銀行在內地可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而在CEPA框架下港資可以成為合資基金公司的大股東。

  「過去20年,CEPA已在貨物和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技術合作等多方面開放,下一步CEPA可在兩大方面,支持香港於『十四五』規劃所確立的八大中心地位進一步鞏固及提升。」李民斌建議,一是協助香港加快及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這方面主要是以增強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生產要素,即產品和服務(企業)、人才、資金、資訊之間可以更無縫流動,如獲得國民待遇、資格認可、白名單、縮減負面清單,甚至優惠政策等方式實施。

  吸外資來港 拓展內地市場

  二是用好香港「一國兩制」及其固有優勢,配合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戰略,強化與東盟、中東、拉美國家的聯繫,吸引他們來港設立機構,再透過香港獲得CEPA框架下進軍內地市場的各種優惠。李民斌稱:「這一方面以往較少推廣。若香港可擔當好『超級聯繫人』的角色,便能持續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