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行政主任涉貪案 再多四人被控

  圖: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4人,涉嫌向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分校)時任行政主任提供賄款,以協助4名學童入讀該校幼兒班。
  圖: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4人,涉嫌向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分校)時任行政主任提供賄款,以協助4名學童入讀該校幼兒班。

  【大公報訊】記者葉浩源報道: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三名家長及一名商人,涉嫌向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分校)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賄款共34萬元,以協助四名學童入讀該校幼兒班。四人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昨日(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今年6月16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各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訊。法庭另下令禁止任何人披露被告子女的身份。涉案行政主任與另外10名家長去年6月已被廉署控以貪污罪名,涉及賄款共逾90萬元。

  家長涉行賄換學位

  四名被告家長黃美雪(37歲,會計師)、麥偉琪(41歲,經理)、朱霜叶(33歲,家庭主婦)及商人蕭裕邦(45歲),各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們涉嫌在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間,即涉及2019/20和2020/21兩個學年英基烏溪沙幼稚園的四項幼兒班入學申請,向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賄款共34萬元,以協助四名學童入讀該校幼兒班。

  三名家長涉嫌各向林珍妮提供一筆2萬元或10萬元的賄款,合共14萬元,致使英基向其子女提供上述兩個學年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幼兒班的三個學位,而商人蕭裕邦則涉嫌向林珍妮提供賄款20萬元,致使英基向其生意夥伴的女兒提供2020╱21學年該校的幼兒班學位。

  廉署去年6月已於另一宗案件起訴林珍妮及另外10名家長共14項賄賂罪名。林珍妮涉嫌向多名家長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90萬元,以協助其子女申請入讀英基烏溪沙幼稚園2019/20至2021/23的三個學年的幼兒班。案件定於今年7月4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

  廉署提醒家長,為子女辦理入學申請時,必須遵守既定收生規則,切勿以行賄方式換取入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