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胎火化服務程序
申請資格及帶備文件:流產胎的父及/或母為香港居民;由本地醫生或醫院或註冊醫療機構簽發的「流產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流產胎母親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只適用於申請人並非流產胎母親)。
流程:
❶ 火化日期前最少三個工作天帶備文件親自前往食環署位於紅磡或跑馬地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申請
❷ 火化當日家屬到達葵涌「永愛堂」辦事處登記
❸ 登記後,家屬進入永愛禮堂進行悼念儀式
❹ 將胎兒放上小祭台進行火化服務
❺ 從玻璃門後前往小花園,行經倒影池平復家屬心情
❻ 最後經過永愛撒灰小花園
註:申請人須於預定的火化時段前15分鐘到達葵涌流產胎火化設施登記。
放置流產胎的容器必須以紙或卡紙製造,申請人須自行準備及提供。容器之長度、闊度及高度分別不得多於300毫米、240毫米及240毫米。
資料來源:食物環境衞生署